最后,讨论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生存论意蕴,还有一个不能不予以讨论的重要内容,那就是学习、掌握和运用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理论,对于学习、掌握和运用它的人来说,这提出了十分特殊的生命境界和人格品位上的要求。也就是说,要真正掌握和运用辩证法理论,对于掌握和运用者提出了特殊的“资格”上的要求。这一点,是生存本体论意义的辩证法的内在要求。
在生存论本体论的理论视域里,马克思哲学辩证法与知性的具体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有着重大不同。学习、掌握和运用具体科学,主要限于理智水平上的要求,但辩证法作为一种与人的生存活动内在相关的本体论意义上的“生命之学”,如果掌握和运用者只凭知性和理智把辩证法当作一种现成的知识体系来接受,而不能在生命境界和人格品位上进入辩证法所昭显的生存论本体论之维,那么,辩证法就有可能或者成为一堆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概念枯骨,或者成为诡辩论者玩弄概念,甚至施展阴谋的游戏场,甚至可能成为有些人满足私欲的理论工具。正如一位诗人所言,要真正理解但丁的《神曲》,就必须具备但丁的眼界和识见。同样,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生存论意义和所彰显的生命境界也只有具备与之相应的生命境界和人格品位的人才能切实领会和掌握。
在我们看来,要真正掌握和运用马克思哲学辩证法,如下几个方面的人格要求是十分重要的:(1)自由、民主和宽容的心灵品性;(2)面向未来、勇于变革的生命活力;(3)坚持真理、献身人类幸福和解放的人道情怀。
首先,要真正掌握和运用辩证法理论,内在地要求人们具有自由、民主和宽容的心灵品性。
所谓自由、民主和宽容的心灵品性,是指这样一种人格境界,它能够自觉地拒斥“永恒真理”“终极实体”“绝对价值”“神圣原则”“抽象同一性”等一切“思想法权”的独断和虚妄,切实地领会和接受知识和真理的“或然性”“相对性”和“开放性”,生存价值的“矛盾性”“多样性”和“历史性”,现实生活的“丰富性”“具体性”“差异性”和“多向性”。它真诚地相信,世界上没有任何前定的先验原则掌握和操纵着人的生活命运,没有任何现成的终极原则规定和支配着人的未来,没有任何绝对的力量束缚着人们去自由地追求和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它对一切压制和束缚人的自由的力量采取不妥协的抗争态度,并且能够在生活中以一种自由、民主和宽容的胸襟来理解世界,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解决生活的矛盾和冲突,切实把上述意识和信念贯彻落实为一种自觉的生活习性和生存方式。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已经论述过,马克思哲学辩证法作为关于人的生命存在和生命活动的自我理解学说,是作为独断、教条和僵化的传统知性形而上学的对立面而出现的。传统实体论知性形而上学表现出浓厚的专制色彩,与此相对,“自由”和“宽容”精神构成了马克思哲学辩证法重要的理论特性。马克思哲学辩证法所坚持的矛盾原理、发展原则、超越创造意识等使得它具有一种区别于传统知性形而上学的现代哲学的理论品格。这种品格的核心就是“自由”“宽容”和“民主”。很显然,这样一种理论,必然内在地要求掌握者和运用者具有相应的现代品性。我们很难相信,一个专断、狭隘和热衷于排除异己的独断专行之人能够真正掌握并运用好辩证法理论,并能切实理解辩证法的理论境界。我们可以预见的是,专断、狭隘和热衷于排除异己的独断专行之人在生存方式和生活习性上与专断、狭隘的传统知性形而上学具有一种内在的亲和力,而与马克思哲学辩证法在本性上必然是天性相异和互斥的。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辩证法思想有哪些
马克思、恩格斯论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