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是凯恩,生活在中世纪时期的大不列颠,当时的大不列颠是亨利三世的统治时期,他大大小小也能算是一个贵族。
后来,他只记得自己在诸侯战争中落败被杀,再次醒来就出现在这里。
这是哪里,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人类的弓箭似乎进步了,都不用拉弓就能射出具有威力的武器。
这就是昨天晚上凯恩的状态,他吞吃了两个人类后,实力慢慢有所恢复,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狼人,不过他的内心信心有一种感觉,就是要振兴狼人。
难道自己是最后一匹狼人?
凯恩胡思乱想着,他尽可能摇了摇脑袋,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抛之脑后,缓缓站起身来,正准备前往附近的村庄偷几只家禽来,忽然听到了周围猛然传来无数的警铃声与脚步声,似乎有很多的人类正在接近自己。
“该死的人类,不过吃了两个就立马追来!”
凯恩阴沉着脸,在他的记忆中在野外吞吃了两个人,最起码要一个周才会被人类警觉,而他吃了那两个人到现在也顶多只有有八个小时的时间就被人类察觉,当真是烦躁万分。
看来不仅是弓箭变得厉害了,人类的反应速度也变快了。
在心里这样遐想之后,凯恩迅速变化为狼人形态,四脚着地,开始真的如同一头狼一般,迅速的在森林里蹿行。
很快就消失在视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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