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找到一个更好的例子来说明这个事实的了,任何意图发现社会现象之心理的原因和根源的运动,事实上,是一个逆行的运动,在这种运动中,把当前的社会倾向理解为人性的结构,然后再用它来解释它们本身所由推演出来的社会倾向。于是那些反映新工业和商业运动的人们,把柏拉图所谓必然罪恶的欲望当作是社会幸福和进步的基石,这是“自然的”。同类的事情现在也是存在的,用爱权力来代替一世纪前把利己当作统治的“动机”的职能——如果我把动机一词加上一个引号,那也是由于上述的理由。因为所谓动机,在批判的检验之下,与其说是人性中的简单因素,毋宁说是在文化条件下所构成的复杂态度。
即使我们所论及的,实际上,是真正人性中的因素的倾向和冲动,除非我们完全轻信流行的意见,我们发现:它们本身对于社会现象是没有作任何解释的。因为只有当它们跟周围的文化条件交相作用而形成了习得的性向时,它们才产生后果。可以请霍布斯来作见证,他是现代第一人把“自然状态”及其法则——即一切政治理论的古典背景——和人性未受教育的原始状态等同起来。按照霍布斯的看法,“在人性中,我们发现了产生争执的三个主要原因。第一,竞争,第二,猜疑,第三,荣誉。第一个使人追求利益;第二个使人追求安全;第三个则使人追求名誉。第一个用暴力使他们自己成为别人的主人;第二个是用以保护他们;第三个是为了一些琐事,如直接在他们个人中的或反映在他们的亲戚、朋友、民族中的一个字眼、一个微笑、一个不同的意见或任何其他轻视的标志。”
霍布斯所叙述的这些性质实际上是在人性中存在的,而且它们可以产生“争执”,即可以产生国际间的冲突与战争和国内的内战(这是霍布斯生前长期存在的事态),对于这一点是没有人否认的。到此为止,霍布斯叙述了一种自然心理学,这种自然心理是先于作为文明社会之先在条件的安全状态而存在的。这种叙述较之今日许多企图列举被认为产生社会现象之原因的原始人性特征的尝试,显得较为深刻透辟。霍布斯认为人们在彼此关系中的全部自然状态就是一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人在人看起来天然是“当作一个狼”的。因此,霍布斯的意图是要颂扬那些审慎制订的关系、权威式的规律和规章,它们不仅管理着外表的行动,而且管理着那些使人们把某些东西视为目的或善的冲动和观念。霍布斯自己把这种权威视为一种政治上的统治。但是按照他论述的精神来看,它也可以被视为颂扬文化反对原始人性,而且也有不少作者指出,在他的“利维坦”和纳粹极权国家之间颇有相似之处。
在霍布斯所生活的时代和当前的时代之间,特别在国家之间和阶级之间的不安全和冲突的方面,可以勾画出的不只是一种有教益的对比。不过,和这里有关的一点乃是:霍布斯所选为使得人生“残忍而险恶”的混乱原因的这些性质正是为别人选为产生善良的社会后果,即产生和谐、繁荣和无限进步的原因的那些“动机”。霍布斯对于当作追求利益的竞争所采取的立场在19世纪英国社会哲学中完全被颠倒过来了。追求利益的竞争已不是战争的一个根源,而被当作是个人寻求最合适的职业的一个手段;是把所需要的商品以最低的代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一个手段;是一种产生最后和谐的互相依赖状态的手段——只要不是“人为”的限制,容许竞争。即使今日我们还会读到一些论文和听到一些讲演,它们把我们当前的经济困难的原因当作是由于政治上对私人追求利益的竞争的有益活动所作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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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送门: 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书籍 描述伦理学属于规范伦理学范畴。这种观点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