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实施过程概要
在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启动后,北京市教委先后确定了100所中小学作为项目实验校,并分三批开展认定、建设及验收工作。其中,2009年首批29所实验校于当年启动,2014年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第二批38所数字校园实验校于2012年正式启动,2015年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第三批33所数字校园于2013年正式启动,2017年全部建成。数字校园实验校具体名单参见附录4。100所实验校分为三批建设,主要是实验工作推进策略选择的结果,因为这样做可以聚集市、区核心力量,更好地指导学校做好规划、找准方向、培育个体案例成果,有效避免盲目铺大求全,避免百所学校同步建设而造成服务不到位、成果不突出等问题。此外,三批分期建设可产生进阶递进效应,后者可有效借鉴前者工作中的经验,避免前者工作中的不足,并随着信息技术发展与教育教学的改革进程不断进化提升。其过程如图2-1所示。
图2-1 北京百所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实施过程
2009年7月,为配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9〕17号)这一文件的出台,北京市教委组织召开了“中小学数字校园启动暨培训会”。会议意在从全市层面明确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目的、意义,介绍实验项目总体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各区教委主管领导、各数字校园申报学校校长参加了会议。在会议上,时任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的郭广生同志在致辞中表示:“进行数字校园的试点建设实验,就是要在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工作均衡发展的同时,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服务、注重效益的原则,通过试点,创新模式,做出特色,把握新机遇,占领制高点,提升服务水平,引领教育发展。”
依据第一批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进程,为避免第一批实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化和优化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数字校园建设,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教基二〔2014〕2号)等文件。依据该文件的要求,数字校园实验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为保障实验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实验工作成效,北京市教委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9〕17号)中明确了多方责任:
1.数字校园实验的组织与管理
实验工作由北京市教委领导,由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处负责组织和协调,成立“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专家组”,对实验校的选择以及建设方案的规划与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组”,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2.数字校园实验的责任分工
区教委的责任如下:
第一,按照北京市教委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区实验校的推荐与初审工作。
第二,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区的数字校园实验工作,承担与市级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组的日常联络及对本区实验校工作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三,大力支持本区实验校的实验工作,为实验校的数字校园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与经费支持。
第四,做好本区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统筹与监管,指导本区实验校在数字校园建设中,遵循相关管理规范的同时,努力体现本区特色。
第五,在中小学数字校园开展实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区数字校园建设的整体规划,逐步在全区推进数字校园的建设工作。
实验校的责任如下:
第一,组建由校领导牵头的数字校园工作小组,负责本校的数字校园规划(3~5年)、管理、实施及后期应用工作。实验校的数字校园规划与建设要突出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注重以教育信息化促进学校教育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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