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魏晋六朝时期,随着社会的变化,个体意识的逐渐觉醒,加之社会混乱,民众生活颠沛流离,人们对圣人之言产生怀疑,儒家的意识形态开始走向衰微。人们意识到人首先是个人,于是文学的观念从“言志”说转向陆机的“缘情”说,转向刘勰的“物以情观”说、“情者,文之经”说,从而对中国诗学的情感论作出了重新的理论阐述,凸显出中国文学理论强调文学乃抒情之作品的性质。那么,这“情”是什么呢?《礼记·礼运》说:“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这就是说,情是指人的生命的情感。生命的情感怎样转变为文学的内质的呢?这就是中国古文论中反复强调的“物感”说和“情观”说所力图说明的。“物感”,指人的情感虽然是天生的,但只是潜在的能力,必须“感物”才能“起情”。“物感”说,最早由《礼记·乐记》提出,到了刘勰《文心雕龙·明诗》作出了这样的解释:“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值得指出的是,在中国古代文论的研究中,有不少学者常把“物感”说与毛泽东《讲话》中的“生活源泉”说相比附,认为“闪烁着唯物主义的光辉”[5],这是大谬不然的。中国古代的“物感”说,强调的是“应物斯感”的“感”,人必须先有天生的“七情”,然后触物才有“感”,“七情”在先,“物感”在后,换言之,是情感触物后对物的情感评价,强调的是“感”,而不是“物”。这是属于“审美”论;毛泽东的“生活源泉”说,是先有生活,然后才有人的意识的反映,才有文学形象的反映。这是属于近代哲学上的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两者是不同的,不可随意比附。
刘勰《文心雕龙·诠赋》篇提出的“情以物兴”和“物以情观”则说明了魏晋六朝时期有见识的士人已注意到了诗人、作家的整个创作过程。所谓“情以物兴”,是说明诗人、作家创作之初是触物起情,即人天生的情感由于外物的触动而引起情感的兴发,这个过程可称为情感的“移入”,即由外而内;但对诗人、作家而言,情感的“移入”仍然不够,诗人作家还必须“物以情观”,即用自己的情感去观看、评价外物,使外物也带有人的情感,这个过程可称为情感的“移出”,即由内而外。在中国文学理论看来,文学创作就是情感的“移入”和“移出”的双向过程。诗人、作家不过是围绕着情感来做文章,实际上是围绕着人的生命来做文章。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最重要的范畴之一就是“赋比兴”的“兴”。所谓“起兴”、“兴味”、“兴趣”、“兴象”、“兴寄”、“感兴”、“入兴”、“兴义”、“兴体”、“勃兴”等,都是指情感的兴发状态。
总的说来,在魏晋六朝时期,诗人既是社会性的存在,更是个体性的存在,因此与汉代一味主张抒发社会性情感不同,而主张诗人可以抒发个人性情感。晋代时期的大诗人陶渊明的大部分诗歌,如“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今日天气佳,清吹与鸣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等,都是个人性情感的抒发。但我们又要看到,像陶渊明这样独特的诗人,也正如鲁迅所说的那样“并非浑身全是静穆”,他也有“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之类的“金刚怒目”式的诗篇。[6]所以,我们说魏晋六朝诗人主张抒发个人性的情感,也不是绝对的,仍然有不少诗人写出“志思蓄愤”的“为情而造文”[7]的社会性很强的抒情作品。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的经验,困局与出路论文
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