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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本创作教程(第4版)_桂青山(七、倒勾(反弹)) 第(3/3)页

一个是俄国作家普希金的小说《驿站长》,它写了一个沙俄统治下令人同情的小人物的悲惨故事。主人公职务低微、安于天命、心地善良。这就造成了他忍辱屈从的性格。作者通过一系列情节来展示这种性格的悲剧性遭遇:他唯一的亲人、美丽活泼的女儿被贵族军官拐骗走了。面对这灾难,老人并没有怒发冲冠,而只是去恳求:“大人……行行好吧!过去的事情就算了,至少,请您把可怜的杜尼亚交给我吧……您已经把她玩够了,别再平白无故地毁了她吧!”结果,遭到拒绝;第二次他又去找那军官,这时他对要回女儿已经不抱希望,只想再看自己的女儿一眼。结果,又吃了闭门羹。第三次他找到女儿的住处,终于从门缝里看到了女儿,却被那个恶棍军官粗暴地推倒在楼梯上……有人劝他去控告,但他“想了想,把手一摆,决定让步”。他重回驿站,继续履行自己的为统治者服务的职责……以酒浇愁、暗自流泪,终于在凄凉孤苦中,默默死去……这篇小说的情节设计,完全依据俄国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的性格与命运,作了真实的体现,所以被高尔基誉为“开创了俄国文学中的现实主义”的小说篇章。

另一个例子,则是我国“**”期间电影《白毛女》的改编本:原影片中,杨白劳也是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老实巴交的老农民。在强大、凶残的恶势力面前,他无力反抗,只有悲愤自杀。而改编后的情节则是——这个“贫下中农”出于“阶级义愤”,绝不忍辱吞声,而是拿起扁担,勇敢地在与黄世仁们的搏斗中,英勇地倒下。

上述两种情节设计,到底哪种好?

毋庸赘言,当属前者。且抛开悲剧效果不同这审美层面的内涵不说,只从性格与情节的关系上分析,后者就不很统一、不很契合,原因就在于——不真实。以杨白劳的性格,只能是自杀而死,而不该是抗暴而亡!

情节设计不能从作者主观意念或某种政治理论出发,必须依据人物性格,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像契诃夫的《新娘》手稿中,本来安排主人公去参加革命,后经仔细斟酌,发现:这虽提高了主人公的思想境界,但不符合其性格发展逻辑,因而在定稿中,便只让主人公朦胧地憧憬美好的未来生活;像法捷耶夫《毁灭》中对美蒂克的最终结局的设计,托尔斯泰对安娜之死的设计,鲁迅对阿Q命运的设计,老舍在《我这一辈子》中对“我”的一生设计,钱锺书在《围城》中对方鸿渐行止的设计,等等,莫不如是。

(三)情节设计不能表象地敷衍生活,更要避免俗套

好的情节,不单是情节本身曲折引人,而且情节过程所反映的生活现象,又能包含深刻、宏远的人生哲理或阔大意境,进而产生远远超过情节表象的进一步的内容。比如同是侦探篇章,有的影片情节变幻莫测、紧张凶险,确是引人。但看过之后,却毫无所得;而有的作品却不然:在曲折有致的情节展示之后,能让人透视出更为深沉的人生或社会的哲理内容与现实剖析。像日本作家西村京太郎的《敦厚的诈骗犯》:情节便十分奇特引人。但当情节发展到最后、那个诈骗者的真实身份与动机大白于人们面前时,顿时使整部作品的内涵一下子深化了——这绝不仅仅是一个紧张引人的故事,更含着对残酷社会生活的批判与对贫苦百姓善良人性的崇高赞颂!相比之下,那些一味追求强刺激的警匪片、侦探片以及更等而下之的纯商业的打斗片、情恋片,就只似过眼烟云,虽看时热闹得很,过后却毫无印象了,更哪里谈得到长久的艺术生命与文化价值?!

情节还必须避免落入俗套、因循模式。常有这种现象:一部影片获得成功(或只是获得某个什么节的某项什么奖),于是众人便一哄而起、追随效仿,以致将本来不坏的情节设计渐渐沦为大众唾弃、嘲笑的旧套、俗套。有人曾嘲讽地列出一个电影情节设计的恒等式——

《白莲花》=女大王+山寨佬+红军干部=《黄英姑》

《蓝色档案》=地下工作者+老板、经理+中统和军统特务间的矛盾=《与魔鬼打交道的人》

《自豪吧,母亲》=高干子弟立功+恋爱=《花枝俏》=《铁甲008》

《法庭内外》=高干子弟犯罪+老干部执法如山=《检察官》=《第十个弹孔》

……

这或许过于戏谑了。但这类现象,也确实应引起影视编剧们的警惕,力求避免才是。

[1] [苏联]高尔基:《论文学》,335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2] (南朝)萧统:《文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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