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众对佛教寺庙的迷信化现象也越来越产生不满。1940年7、8月间苏州的刘镛、天津的李鹏飞和南京的朱华联合两次上书内务部,建议在苏、浙、皖等省专门设置整理寺观庵堂的政府机构,破除迷信,改良风俗。呈文上说:“近数年沪上发现一般无业民目不识丁,胸无点墨,倡言传道,自命活佛,广收弟子,集会结社,设立庵堂,谬说男为弥勒降世,女为王母降生,招摇惑众,借口男女同修,参佛诵经,日夜混杂,装模作样,月有斋会,每次聚餐达数百席,或为人通神治病,或为人度死超生,募钱酬神,捐资供佛,妄造经忏,巧变乩坛,作种种迷信工作,蛊惑大众”,贻害无穷。[48]
在知识界和社会民众对佛教迷信化提出激烈批评的同时,社会政界和其他反迷信之士对佛教的迷信化也采取了一系列的限制和打击措施。
清末开始的庙产兴学风潮,常常以佛教迷信化不仅无用反而有害为由。1882年宋锡勋积极主张“毁佛寺以为书院”,理由就是佛寺不仅无益,反而使信众更加愚昧。[49]清末江苏各地庙产兴学、夺产、驱僧,都与当时发展科学、打倒迷信和宗教的时代潮流相关联。[50]20年代冯玉祥主政河南,觉得“河南的庙宇很多,佛道在民间的势力本来很大,赵倜督豫期间又从而大事提倡,使河南民间更弥着浓厚的迷信烟雾”。因此,与其让寺庙成为“愚弄人民,耗费时间金钱”的场所,不如“拿来尽可能地改作开办学校之用”,从而“化腐朽为新鲜,变废物为有用”。[51]他自己亲手办起了一座培德学校和一所军官学校,都是在剥夺庙产基础上创建的。30年代全国各地类似于北京电车工会以“破除迷信,打倒偶像,提倡贫民教育,摧毁腐化”为名义,接收铁山寺,创办工人子弟学校的事件屡见不鲜。[52]正如1940年《同愿月刊》第二期《卷头语》所披露的:“从民国十七年以后,在打倒宗教、破除迷信的口号下,收没寺产,毁像焚经事件,上自通都大邑,下至穷乡僻壤,几乎无地不有,无时不闻。”“三武以后,佛教厄运,恐怕至此而极了。”
庙产兴学对佛教寺庙的冲击,除了直接没收庙产、毁像驱僧等极端行动外,还有所谓征收“迷信捐以补充教育”的做法。这是地方政府出面对寺庙迷信化采取的一种较温和的“化腐朽为有用”的方式。早在20年代,厦门军阀政府因教育经费筹措困难,为解燃眉之急,便办理迷信捐,“规定各寺庙烧香、点烛、烧金纸等都要纳税,所收税款充作教育经费。当时政府即派陈玉琮当局长,进行收税”。此事在佛教徒中引起极大反响。[53]
1928年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庙产兴学的提案,并积极鼓动政府和社会各界来支持这场清整寺庙的活动。他认为,当时发展教育事业是振兴中国的当务之急,而教育经费之缺乏是极其严重的,与此同时,各地大量存在着吃教和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寺庙僧道,如果能够提取他们的庙产,就可以解决一些教育经费紧张的问题。他在《庙产兴学运动——一个教育经费政策的建议》一文中说道:
在这国库空虚,民生凋敝、教育停顿的中国,全国民众要想革命彻底成功,建设一个新中国,不可不拿起奋斗的精神,来干一件生死关头的大事。这件大事就是:打倒僧阀!解放僧众!划拨庙产!创办教育!……中国唯一的大资本家要算是僧阀。据确实调查,只丹徒一县的庙产,就有五千万之多!中国大寺院丛林无虑千万,准此以推,全国庙产至少有二十万万!试问,中国哪一种阀,能有这样多的资产?倘使不把这笔款移到正当的用途上去,民生问题,断无解决的希望![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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