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的传教士年纪轻轻,显得非常消瘦。他身穿低领衬衣,系着白色牧师领结,双眼又大又忧郁,满脸深沉而严肃的表情。
“英俊的小伙子,对吧?”医生提高嗓门,粗声粗气地说。
“长得真不赖。”我答道。
或许他是个稍微有些自负的青年,不过年少轻狂本来就无可厚非,而且这一缺点在他身上,只要遭遇那失意伤感的恳切神色,必定会受其调和,最后消失殆尽。他天性敏感,仪表堂堂,脸上五官轮廓分明,加之眼中时而闪现出异常动人的惆怅,可以说简直就是俊美无双。或许他对宗教怀有盲目的狂热,然而不畏殉道已然十分勇气可嘉;追求理想主义的态度往往极具魅力,其中蕴含的率真与活力,更是温暖了我们的心底。
“他的脸很招人喜爱。”我边说边把照片还给他。
麦卡利斯特医生暗自发笑。
“当年我刚来中国时,就是那副模样。”他说。
原来是他本人的照片。
“现在可没人认得出来。”麦卡利斯特夫人难掩笑意。
“我以前就是照片上的样子。”他说。
他拨开黑色燕尾服的后摆,俨然下定决心,稳稳地坐在了炉火跟前。
“我常常笑话自己,起初竟会把中国想得那么糟糕。”他说,“我既决意前往传教,便已做好吃苦遭罪的准备,谁知刚上轮船就感觉惊讶不已,因为我入住头等舱,每天用餐多达十道菜。尽享如此待遇,这与经历磨难可相差太远,但我对自己说:等到了中国,肯定有你受的。嗯,抵达上海以后,几个朋友接我下船,他们把我安顿在某处豪华的府邸,那里凡事无须自己操心,有顶好的仆人服侍照料,而且伙食也堪称一流。上海啊,我感叹道,这纸醉金迷的十里洋场,果真是东方的堕落之源。内地的生活应该相形见绌,全然不同吧。旅途奔波,我终于来到此地。按照计划,我先客居在教会负责人家中,及至寻得自己的住处,将房间收拾妥当后再搬过去。他的房子很漂亮,外面有个大院子,内部摆放着美式家具。此外,我平生从未睡过那么高级的床铺。他尤其热爱打理花园,里面种植着各式各样的蔬菜。我们用它们来做凉拌色拉,再加入品种丰富的水果,那味道同我们在美国吃的没什么两样;他还养了头奶牛,所以我们的牛奶和黄油都是最新鲜的。我思量着,自己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如此多的好东西呢。无论什么事,你都不用亲自动手。倘若想要喝水,只需喊来男仆,他自会给你递上一杯。我来的时候正值初夏,大家都忙着收拾行李去山中纳凉。当年他们尚未在小丘边购置别院,倒是常去那里的一所寺庙消夏避暑。我开始意识到,此番远赴重洋毕竟算不得什么千辛万苦的修行,我原本还指望要以身殉教,壮烈牺牲呢。你知道我做了什么吗?”
麦卡利斯特医生想起那段尘封已久的往事,不住地偷偷笑个不停。
“到达这儿的第一晚,我把自己关在屋内,趁四下里无人,径直扑倒在**,像孩子似的放声大哭。”
麦卡利斯特医生兀自继续说着,可我却无心细听他到底讲了什么。我实在很好奇,他如何就一步步地汲取教训,从当初单纯而热血的青年,变成了现今我所认识的练达男子。那才是我想要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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