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个意义无比重大的变化悄悄地降临人间了。以前有了好吃好喝的东西,有了原始的奢侈品,大家就拿出来一起浪费掉,这种陡然间由富返贫的过程是一次次充满愉悦的狂欢之旅。但是,得益于普罗米修斯,狂欢的时代结束了,财产可以慢慢消费了,甚至可以被积蓄起来了。私有财产的时代来临了,人心也就不再那么淳朴了。
为什么“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因为这首先不是一个气节问题或虚伪与否的问题,而是一个经济问题:一般来说,屠狗辈生活在社会底层,行侠仗义的成本相对较低;读书人的社会地位较高,经济情况较好,做事自然更加瞻前顾后。马克思早就阐释过这个道理:无产阶级除了锁链,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
从这个考虑出发,使社会恢复淳朴的办法其实很简单:让屠狗辈继续做他们的屠狗辈,让读书人扔掉书本,忘记知识,也来做屠狗辈。一个完全由屠狗辈构成的社会,自然是淳朴而仗义的。
能不能把逻辑再推进一步呢:一个完全由狗构成的社会,应该更加淳朴吧?
不是开玩笑,这实在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哲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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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这是一个严肃的哲学问题。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就打定主意要像一条狗一样生活下去,所以他才得了“犬儒”这个称号,所以世界哲学史上才有了“犬儒主义”这样一宗古老而珍贵的精神财富。
第欧根尼不但拒绝承认普罗米修斯是人类的恩主,甚至认为正是他对人类的自作多情才使得人类社会变得越发复杂烦琐和矫揉造作。宙斯是公正的,普罗米修斯受到的严厉惩罚完全是罪有应得。
是的,根据柏拉图更为详细的记载,普罗米修斯不只盗取了天火,还盗取了用火和纺织技术给人类。(《普罗泰戈拉》)但是,科学技术不但不是第一生产力,反而是人类社会的最大祸端。“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这是《庄子·天下》告诉我们的,看来搞技术的人一定是富于机心的人,我们对理工科出身的人一定要保持必要的警惕。
要重返那个逝去的淳朴时代,首先就要放弃机心;而要放弃机心,首先就要放弃那个培育机心的土壤。第欧根尼就这样悠悠然地在一只木桶(或是一只盛殓死人的大瓮)里享受着充满美德的生活,靠旁人的点滴施舍来填饱肚子。
第欧根尼因此受到了极大的崇敬,但会有多少人愿意追随他呢?
耶稣基督曾经遇到过同样的问题。有个青年来见他,说自己已经遵守了各种诫命,不知道还有什么没做到。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以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那青年听了这话,终于一脸忧郁地走开了,因为他有很多财产。(《马太福音》19:16—22)
以基督教如此大的吸引力,如此众多的信徒,能做到“完全”的人尚属凤毛麟角,第欧根尼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是,凡事总有特例,一位叫作克雷茨的青年被第欧根尼深深地震撼了,便真的把家产分给了穷人,追随老师过起了一种“波希米亚式的生活”。(这个很有喜感的词是AnthonyKenny用的。)
很遗憾,第欧根尼没能为自己赢得更多的追随者,不过这当然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我们现在还有无数的有志青年上山下乡,被淳朴的风情与原始的生态感动得泪流满面,但终究还是回到城市,继续过着非人的、异化的白领生活。——我调动所有的记忆,只记得浪漫主义时代的散文家查尔斯·兰姆一生都热爱并倾情地抒写着城市生活,而且这个城市就是他一直生活的伦敦,他确曾被伦敦那丰富的城市生活感动得流下泪来。早在我们随着米兰·昆德拉喊出“生活在别处”之前,兰姆坚定地相信生活就在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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