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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新解_唐汉(八佾篇第三) 第(7/8)页

靠自学成才的孔子在文字学上完全是一个门外汉,他所解过的字,除了“大”字和“牛”“羊”二字外,大多都是错的。例如“王”“黍”等字(参见许慎《说文解字》)。《关雎》一诗,若按字面直译,在今日可能不是一首**诗,但在孔子时代是否是一首**诗,尚有讨论的余地。

3-21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译文

鲁哀公向宰我问“社祭”。宰我回答说:“夏后氏以松树为社木,殷商人以柏树为社木,周人则以栗树为社木”。宰我又说:“(周人以栗为社木)为了使民众战栗恐惧。”孔子听说后说:“已成的事不说,由之而来的事不争辩,已经过去了的不要再追究”。

◆解字

社。“社”是会意字,从示从土:示表祭祀,土表土地。“社”的构意源自上古时代祭祀土地的习俗(在东南西北中五方各取一小块土,放在祭坛上给予祭祀)。“社”的本义为祭祀土地的社坛,引申后又有土地义。此处指社祭。

成。“成”是会意字,从戉从十:“戉”为挥舞的斧钺;“十”为直出字根。“成”的构意源自刑杀斧钺砍下。“成”的本义有二:一是实施,二是完成。引申后又泛指成功。“成事”即完成了的事。

◆探微

宰我,春秋末鲁国人,姓宰名予,字子我。孔门弟子,小孔子二十九岁。以擅长言语、辞令著称。曾任齐临淄大夫,因参与田常反齐简公的斗争,事败灭族。宰我曾对孔子坚持“三年之丧”的主张表示怀疑。《公冶长篇》记载有宰予昼寝之事。孔子对之评价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

在中国的各种文献典籍中,凡是说夏朝如何如何,商朝如何如何,周朝如何如何的,大体上都是传说。因为在商朝之前是否有一个夏朝,至今仍无法证实(因为商朝才产生了文字,商以前称之为史前史)。而且,商与周的文化连续性仍待考究(二十世纪的甲骨文和金文出土,使商周历史成为一个崭新的课题,也使文献记载中的商周社会变得苍白而虚假)。

宰我说,夏朝植松,商朝植柏,周朝植栗。又信口编造说,周人植栗是为了让民众战栗恐惧。

此话孔子听来,感觉到其中有太多的谬误。但是,这话肯定是孔子在不经意中传授给宰我的,这段话的发明者是孔子。所以,才有了孔子打马虎眼。

当自己的学生一本正经地胡说一通后,孔子对这种说法并不赞同。但是老师不予以纠正,反而打马虎眼。其中的缘由是什么?“既往不咎”,对已说过的话不再争辩的态度,并不是孔子一贯秉持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

“既往不咎”的言外之意,便是“我以前说的你们不要再追究了”。

3-22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译文

孔子说:“管仲这个人器量真小啊”。有人说:“管仲节俭吗”。孔子说:“管仲收取三成市租归君主,官家事不悄悄办理,怎么称得起节俭呢?”有人又说:“既然这样,管仲懂得礼制吗?”孔子说:“君主的大厅堂里有塞门(屏风),管仲的厅堂也设置塞门。君主为两国友好,(接待)时专设了放酒的案几,管仲也设置这样的案几。管仲若懂得礼,还有谁不懂得礼制呢”?

◆解字

器。“器“的本义为才器。引申后,又有专物专用的器物义。“器小”即器量很小。

摄。“摄”(攝)是“慑”的假借字。“慑”字从心聂声,本义指小心翼翼(口对耳传话),引申泛指害怕(他人听到)。“摄”借“慑”的形、音、义,以手置换本字的心旁,表示小心翼翼地拿走(一件物品)。《说文》释为:“摄,引持也”。此处“摄”字用为“聂”。“不聂”即不悄悄办理政事,意谓大张旗鼓不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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