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倒没留意……”
“爸爸只带你送他的那些书走的。”
那全是保罗·格雷[16]、马蒂斯[17]、夏加尔[18],以及当代的抽象画集。千重子想,这些画也许能唤起新的感受,便给父亲买了来。
“咱们这店,你爸什么都不画也不要紧。外面染织什么,我们就卖什么也行。可你爸他……”母亲说道。
“不过,千重子,你尽穿花样全是你爸画的衣裳,妈得谢谢你呐。”母亲接着说。
“谢什么呀……是喜欢才穿的。”
“你爸爸见女儿穿这衣裳,系这腰带,说不定心里会难过。”
“妈,衣裳虽然素一点,但细看之下,就会觉得趣味高雅,还有人夸奖哩……”
千重子想起,这话今天跟父亲也说过。
“女孩子长得俊,有时穿素倒更合适,不过……”母亲揭开锅盖,用筷子翻了翻菜,往下说道:
“那种花哨的时兴花样,也不知怎的,你爸爸他现在竟画不出来了。”
“……”
“不过,从前他画的花样倒挺鲜艳,挺别致的……”
千重子点了点头,然后问:
“妈怎么不穿爸爸画的和服?”
“妈已经上了年纪……”
“上年纪,上年纪,您才多大岁数呀!”
“是上了年纪了……”母亲只说了这么一句。
“那位小宫先生,好像是叫无形文化财产(人才国宝)吧,他画的江户小碎花,年轻人穿着倒挺相称,蛮醒目的。过路人都要回头去瞧瞧。”
“小宫先生本事多大呀,你爸哪能跟人家比。”
“爸爸的精神气质……”
“越说越玄了。”母亲白皙而具有京都风韵的脸为之一动,“不过,千重子,你爸也说过,他要设计一件又鲜艳又华丽的和服,给你结婚时穿……妈早就盼着那一天呢……”
“我的婚事?”
千重子神色有些黯然,沉默了半晌。
“妈,您这一生里,什么事最叫您神魂颠倒?”
“以前也许告诉过你,就是跟你爸结婚的时候还有同他一起把你偷回来那次,当时你还是个可爱的小宝宝。也就是偷了你,乘车逃回家那会儿。虽然已经时隔二十年,可是至今想起来,心里还怦怦直跳。千重子,你摸摸妈的心口看。”
“妈,我是给人家抛弃的孩子吧?”
“不是,不是。”母亲用力摇着头说。
“人一辈子里不免会做上一两件坏事。”母亲接着说道,“偷小囡,比偷钱偷什么都罪孽深重。说不定比杀人还坏。”
“……”
“你的生身父母准会伤心得发疯。一想到这儿,恨不得马上把你送回去。可是,送也送不回去了。即便你想找自己的父母,现在也没法子了……真要那样,说不定我这个母亲会死的。”
“妈,您别说这些了……千重子的母亲,只有您一个,我从小到大,心里一直这么想的……”
“我知道。可是这就越发加重我们的罪孽了……我和你爸两个,早打算好了,准备下地狱。下地狱算什么,怎能抵得上眼前这么可爱的女儿。”
母亲情辞激切,一看已是泪流满面。千重子也泪眼模糊地说:
“妈,告诉我真话。我是弃儿吧?”
“不是,我说过不是嘛……”母亲又摇了摇头,“你为什么总以为自己是弃儿呢?”
“爸和妈两人会偷孩子,我想不通。”
“方才我不是说过么,人一辈子里难免会神魂颠倒,干上一两件坏事的。”
“那您是在哪儿捡到我的?”
“晚上在祇园的樱花下面。”母亲一口气往下说,“原先也许告诉过你。樱花树下的凳子上,躺着一个可爱的小宝宝,看见我们两人走来,便笑得像朵花儿似的。我禁不住抱了起来,心里猛然揪紧,简直受不住了。贴着她的小脸蛋,看了你爸爸一眼。他说,繁子,把这孩子偷走吧。我一愣。他又说,繁子,逃吧,赶紧走。后来就糊里糊涂抱着走了。记得是在卖山药烧鳕鱼的平野居那儿乘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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