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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像与流年:一个人的美学史_刘成纪(我去哪儿了?) 第(1/4)页

这个标题是从一个朋友的博客里借来的。

每次看到,我都感觉它非常有趣。它能让人随着对方语言感觉年龄变小,对他人的事情激起一种童稚的好奇。

那么,我消失的这段时间,到底去了哪里?到底做了什么?可能根本没有人想知道。或者,在这个博客圈子里只有那么两到三个人想知道。原因很简单,看看我每篇文章的点击率就一目了然了。

这两三个人,你们想知道我到底去了哪里吗?或者我最近做了什么吗?呵呵,此刻,你可能正睁大双眼期待着我的回答,但我可能只是莞尔一笑,说:“不能告诉你,这是一个秘密!”

生活中有很多秘密。秘密之所以被称为秘密,就是因为不能告诉别人。所以我们一般又把秘密称为“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媒介时代,每当领袖人物某段时间没有出场,马上就会引来种种猜测。比如,金正日今年上半年曾玩过一段失踪,于是西方媒体说他动手术了,生命垂危了,被政变搞掉了,到中国广东秘密考察去了,等等。

但是,普通人不同,他的存在与失踪,对其他人并没有太大的意义。你在人们的眼前晃着,并没有显得多余;你很久没在人们的眼前晃,也没有让人感觉少了什么。直到有一天,可能突然就有那么一个契机,你也许开始被注意,但大多不是什么好事。比如你跑了,你给抓了。这时他们才会如梦方醒一样——“哦,怪不得很长时间没有看到他了。”

但即便如此,我们也并不能否认普通人内心也有很多的秘密存在,而且这秘密对当事人而言,一定是值得隐藏的。秘密的“不可告人”,源于它的“见不得人”。在中国,这“不可告人”和“见不得人”往往被作了道德化的解释,但就其一般意义来讲,无非是说一件事不能告诉别人,因了自我界定的羞感而无法曝光。

呵呵,就那一点毫无价值的破事,说了又怎样?当一个所谓秘密真正被曝光时,我们往往会认为死守秘密的当事人太拿自己当回事。苦心的遮掩只不过是故弄玄虚。

但在人的天性中,却往往又是乐于故弄玄虚的。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个三岁左右的幼儿,踢踢踏踏跑过来,伏在妈妈的耳旁好像悄悄说了什么,然后又踢踢踏踏地走了。但事实上,他什么也没说,他只是喜欢一种神秘兮兮的氛围,一种要将某种东西秘传给别人的冒险感觉。

怀抱秘密的人总想千方百计地保护自己的秘密,心怀好奇的人则总是对他人的秘密有一种本能的窥视欲。一方想知道,另一方偏不想让人知道,这就在人与人之间制造了一种无形的心理紧张。这种紧张构成了一个待解的事件,甚至事件的当事人往往可以被遗忘。

在大街上,如果有一群人围成一个圆圈,慢慢就会有更多的人围上来。大家都渴望自己的脖子能像鹅一样长,直至伸到“事件”的中央。他看到了什么?更多情况下,他根本什么也没看到。但这个围成的圆圈已经将圆心地带强化为一个事件,勾起人种种了解的渴望。

果真如此,人围绕自己制造出一些秘密就是重要的。这是让自己引人注意的最便捷而有效的方式。比如在大学时代,我们往往会更迷恋那些踽踽独行、落落寡合的男生或女生,总莫名其妙地惦记着他,要了解他,要跟他谈恋爱。因为踽踽独行、落落寡合使他显得那么深不可测,像个深藏着无限人生奥秘的哲学家。

人,因为秘密的不可告人而拒绝将自己交给语言,因拒绝将自己诉诸语言的表达而强化着自身的神秘感。语言总是让自己在场,让自己暴露于一览无余的阳光。但一旦自己一览无余,也就对他人变得毫无意义。在这种背景下,秘密以及由秘密造就的神秘,总会对他人构成一种无形的吸引,而这种吸引则可以有效保证自己永远处于事件的中心。

是的,在黑帮或警匪片中,英雄或黑帮老大总是很沉默。他无言是因为导演不让他言,因为秘密可以制造悬念,并强化观众对剧中人物的敬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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