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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立宪与革命:清末民初政治转型研究_李细珠(四、男性的一般态度:置为缓图与压制打击) 第(1/7)页

民初女子参政权运动看似**迭起,但相对于波谲云诡的党派政争而言,实只不过是一片小小的波澜。民初政坛完全由男权所控制,女性及其争取女权的声音是极其微弱的。据有人对民初政党研究的统计分析,在民初312个政治性的党会中,专为争取女权者仅15个;而在35个具有政纲的重要政党中,只有统一国民党、中华民国竞进会和中国同盟会3个政党主张“男女平权”。[89]同盟会后来改组为国民党时,还公然取消了“男女平权”的政纲条款。事实上,民初各种政治势力(主要是男性党派组织)对于女权的基本态度大体上是一致的,表明了一般男性对于女权普遍的不以为然,甚至压制和打击。下面拟以民初女子参政权案为例从三方面略做分析。

其一,孙中山与革命党人的态度颇为微妙,是首先值得注意的。

有人认为孙中山对民初妇女要求参政的态度大致是原则上同意,但不能立即实施,认为必须重视女子教育,努力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为男女平权、妇女参政创造条件。[90]这个论断大致不错,但支撑这个论断的基本精神理念则需要进一步分析。

武昌起义以后,尚在美国的孙中山四处游说,曾公开表示:“中国宣告民主后,中国妇女将得完全选举及被选举权,不特寻常议会可举妇女为议员,即上议院议员及总统等职,妇女均得有被选举权。”[91]如前所述,中华民国成立之初,林宗素曾以女子参政同志会代表的身份面见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得到孙氏面允“国会成立,女子有完全参政权”的许诺。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上书孙中山要求女子参政权,孙中山复书称:“天赋人权,男女本非悬殊,平等大公,心同此理。自共和民国成立,将合全国以一致进行。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奔走国事不折不回者,已与各省志士媲美。至若勇往从戎,同仇北伐,或投身赤十字会,不辞艰险,或慷慨助饷,鼓吹舆论,振起国民精神,更彰彰在人耳目。女子将来之有参政权,盖事所必至。贵会员等才学优美,并不遽求参政,而谋联合全国女界,普及教育,研究法政,提倡实业,以协助国家进步,愿力宏大,志虑高远,深堪嘉尚。”[92]孙中山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的次日,特地到女子同盟会话别,“屡嘱该会极力振兴女学,以期与男子并驾争雄,共维持中国前途”[93]。国民党成立时取消了同盟会关于“男女平权”的政纲,孙中山在演说中解释道:“男女平权,本同盟会之党纲。此次欲组织坚强之大政党,既据五大党之政见,以此条可置为缓图,则吾人以国家为前提,自不得不暂从多数取决。然苟能将共和巩固完全,男女自有平权之一日。否则,国基不固,男子且将为人奴隶,况女子乎?”[94]当唐群英与沈佩贞谒见孙中山“力争男女平权”时,孙中山只能以“事实上之困难”而婉言相劝。[95]随后,孙中山又在给女子参政同盟会的复函中进一步说明:“男女平权一事,文极力鼓吹,而且率先实行。试观文到京以来,总统府公宴,参议公宴,皆女客列上位可证也。至党纲删去男女平权之条,乃多数男人之公意,非少数人可能挽回,君等专以一、二理事人为难无益也。文之意,今日女界宜专由女子发起女子之团体,提倡教育,使女界知识普及,力量乃宏,然后始可与男子争权,则必能得胜也。未知诸君以为然否?更有一言奉献:切勿倚赖男子代为出力,方不为男子所利用也。”[96]

以上是孙中山当时关于女子参政权问题的主要言论,大体是在公开演讲、接见女子谈话及与女子通信中表述的,可谓公开表态。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孙中山的态度有一个从大言炎炎的宣言到谨慎的许诺以至爱莫能助的转变过程,这与他的政治地位和处境的变化有着微妙的关系;二是孙中山虽然公开表示了支持与同情的态度,但他也非常清楚地表示了女子程度不够而只可“置为缓图”的思想认识,这与一般反对女子参政的理由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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