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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全三册)_张鸿福(第四章 铁路国有酿风潮 皇族内阁失民心) 第(9/12)页

这两个消息几乎同时传到了四川,这完全出乎大家的意料,川汉铁路的重要创议人、谘议局议长蒲殿俊,副议长罗纶召集众人商议,认为要想通过铁路国有挽回上海倒款已经不可能,那就必须奋起抗争,拒绝国有。当初铁路商办,就是为了避免借洋债造成国权沦丧,如今盛宣怀拿川汉路借洋债,便是损失国权,便是卖国。如果川民能够行动起来以争国权,反对国有,则可给朝廷造成压力,如果改弦更张,同意照单全付川路股本,则不妨退一步,同意国有;否则便保持现状,继续民营商办。

宣统三年五月二十日,也就是1911年6月16日,蒲殿俊、罗纶等人连夜商讨,决定紧急成立保路同志会,蒲殿俊为会长,罗纶为副会长,并在铁路公司门口挂出了“保路同志会”的横幅。

次日保路同志会在铁路公司门外召集保路集会,罗纶第一个登台长叹:“完了,完了,川路已经卖给洋人,四川完了;国有干线已经全部卖给洋人,大清也完了。我四川绅民,人人以附股为爱国之义务,妇女拔簪珥,儿童节糕枣,相率投之若恐后,然终被盛宣怀夺我川路,卖与洋人,我川民膏血一文不名,我辈何忍空手而对嗷嗷待哺之幼儿,又有何颜面对衣不蔽体的妻女。”罗纶极善演说,说到动情处仰首问天,已是泪流满面。台下众人,无不饮泣。

当天夜里,由罗纶、邓孝可主编出版机关报《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一、二版刊登的是《四川保路同志会宣言书》,首先批评铁路收归国有之举明显违宪,最后说明保路同志会的宗旨:

借用外债,吾人不争,借债而不交资政院议决,则吾人誓死必争。收路国有,吾人不争,而收路借款不待谘议局、股东会议决,则吾人誓死必争。保路者,保中国之路不为外人所有,非保四川商路不为国家所有。破约者,破借款卖路之约,并破不交院议违反法律之约。政府果幡然悔悟,交资政院决议以举债,交谘议局、股东决议以收路,朝谕下,夕奉诏!非然者,鹿死无阴,急何能择,吾同志会众唯先决死而已,不知其他。

天亮前这份报纸开始在成都散发,五千份很快售罄,于是连夜加印;三天后的第二号,则印到了一万五千份,所登文章大多痛骂盛宣怀卖路卖国,一时间盛宣怀成为川人尽知的卖国贼。

随后,四川保路同志会发起了签名保路活动,两千四百余人在破约保路的呈文上签名。保路同志会派出百人代表打着横幅前往总督府,横幅上写着:“路亡国亡兮,毋为卖国贼所欺。废约保路兮,吾头可断志不移。”“欺君夺民卖路卖国的大罪人盛宣怀!”等走到总督府的时候,自动跟随上来的人群已经达到一千多。王人文亲自到大门口接见,见人群中除了谘议局的绅商外,还有学生、市民,而且更有袍哥也参与期间。人群情绪极为激动,他不敢有任何推辞,更不敢拒绝,只好顺应民意,表示愿意为大家代奏签名的请愿书。他如实向朝廷反映川民的激烈情绪,建议朝廷暂时收回铁路国有的政策,时机成熟后再择机办理。然而,盛宣怀却认为王人文懦弱无能,鼓动摄政王下旨撤掉王人文的总督之职,令正在川藏边界处理边务的驻藏大臣赵尔丰火速到成都就任四川总督。

垂钓洹上的袁世凯对盛宣怀坚决收回干线铁路十分支持,在写给端方的信中说:“兄曾有四愿:一收管海关,总税务司改用华员。一收管邮政,不可附在税政。一收管干路,以便国防交通。一大借欧美债,大兴实业,隐以抵制强邻,使我得延喘息,专意振作。此四事经营数稔,迄无一成。而杏老任事数月,已举其三。才略高下,判然可见。惜从前误听人言,又为人所持,未得与此老早共谋之,成此大错,悔不可追。”

刚着人把给端方的函发出去,又收到一封电报,一看署名真是意外。电报是已经二十余年不曾见面的张謇发来的:别几一世矣,来晚诣公,请勿他去。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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