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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评传_王水照,朱刚(三、苏轼的文艺美学思想02) 第(3/4)页

智永的书法与陶渊明的诗歌一样,其好处在于有某种“奇趣”。从“趣”又进为“奇趣”,苏轼的鉴赏、批评的眼光渐渐凝视在文艺的审美本性上了。可以说,他的批评观比创作论更切中文艺的审美本性。他的创作论要求作家“与造物者游”而令作品形象“合乎天造”,虽也包含着丰富的审美因素,毕竟主要着眼在“真”而不是“美”;但他的批评观,却强调作品要“传神”,要有“奇趣”,无疑是将审美特性提炼出来,作为批评的标准了。我们之所以要辨析苏轼创作论与批评观的同异,原因就在于,作为苏轼美学思想的表现,其批评观是更为精粹的。

这样说,是不是略微贬低了他的创作论呢?当然不是。在我们看来,文艺的鉴赏、批评固应持审美的标准,而文艺创作,固不当以个体审美趣味的表现为唯一的追求,作家固应将视野扩展至生活的全方位,以自然、社会、人情的全部内容为表现对象,否则,创作就成了无源之水。反过来,批评的标准却应该在多样化中突出审美标准,否则也不能称为文艺批评了。所以,我们认为,苏轼创作论和批评观的同异,是合理的,而且正是苏轼的高明之处。广阔的视野、开放的心态、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生活历练,使他成为一个大作家;而精微敏锐的艺术鉴赏力,使他成为一个对我国古代审美文化的发展具有突出作用的批评家,他的“略形传神”论、“士人画”概念以及“奇趣”说,都是影响深远的。下文再将“奇趣”说略作展述。

苏轼后半生极喜柳宗元诗,将柳诗与陶诗并提。柳宗元有一首《渔翁》诗云:

渔翁夜傍西岩宿,晓汲清湘燃楚竹。烟销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绿。回看天际下中流,岩上无心云相逐。[1161]

惠洪《冷斋夜话》记苏轼评此诗:

东坡云:“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熟味此诗有奇趣,然其尾两句,虽不必亦可。”[1162]

惠洪记下的这段评论,影响至为深远,不但《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十九转引其说,且被南宋人取以注释柳集[1163]。其主张删去诗末二句,严羽《沧浪诗话》从之,以为“使子厚复生,亦必心服”,而刘辰翁则提出异议,以为当存,后来李东阳、王世贞、章士钊皆主存,胡应麟、王士禛、宋长白、沈德潜皆主删,议论可谓纷纭不一[1164]。至于“奇趣”说,则有清人吴乔的阐发:

子瞻云:“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此语最善。无奇趣何以为诗?反常而不合道,是谓乱谈;不反常而合道,则文章也。[1165]

吴乔将诗与文章异观,未必符合苏轼的原意,但他对“反常合道为趣”的理解,甚有可取之处。所谓“不反常而合道,则文章也”,实指没有诗意,而“反常合道”,就是以审美的方式把握世界,直达本原。以故,苏轼讲“诗以奇趣为宗”,实是抓住了诗的“诗性”,即审美本性。他认为陶、柳之诗就有这种“奇趣”。

南宋人吴沆撰《环溪诗话》,把柳宗元这首《渔翁》诗称为“赋中之兴”,理由是:“渔家诗要写得似渔家……又要不犯正位。”[1166]即谓其既写出了渔家的真面目,故是赋,又“不犯正位”,不直说义旨,故是兴。照此说来,柳诗最后两句直说“无心”义旨,犯了正位,固可删去。令人关注的是,“不犯正位”一语正是注陈师道诗的任渊对陈诗的评价:

读后山诗,大似参曹洞禅,不犯正位,切忌死语。[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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