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婢女情感诉求
通过“买卖关系”进入蓄婢家庭、“丧失人身自由”的婢女,是“律比畜产”的奴婢。清代时,法律规定,奴婢“婚配俱由家主”[2]。民国时期,婢女买卖的契约中,也多写明“及岁婚配”“皆由主人作主”的字样。也就是说,蓄婢家庭有权决定婢女什么时候出嫁,以及嫁给什么样的人。
民国时期,受西方自由平等思想、天赋人权思想、西方家庭制度的影响,资产阶级革命派中的激进分子对“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讨论也风起云涌。1919年11月14日,湖南长沙的赵五贞被父母强迫嫁给一个她不愿嫁的人,在迎亲的花轿中用剃头刀自刎。“赵五贞事件”很快传遍全国,引起社会的热烈讨论。毛泽东在湖南《大公报》上连续发表文章十余篇,指出“赵五贞事件”的背后,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独立,恋爱不能自由”[3],赵五贞是旧婚姻制度的牺牲者。“赵五贞事件”使多数女性青年认识到,要想解放,就要争取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婢女争取“婚姻自由”的形象,在民国时期许多描写家族生活的小说中有深刻的反映。例如,《京华烟云》中,婢女银屏勇敢、大胆地与小主人姚体仁恋爱,但他们这种“逾越主仆尊卑”的感情,并未得到专制的姚母的首肯。姚母训斥并告诫银屏,“那么个小丫头,不要心比天高”,并企图通过将儿子体仁送到国外、将无所依傍的银屏外嫁来拆散他们,但机敏、有主见并对体仁“情深义重”的银屏,用出逃的方式,反抗主人对自己婚姻的随意安排。《金粉世家》中,婢女小怜虽有幸得到主人的“格外怜爱”,免遭各种皮肉之苦,但依旧不能左右主人“怀有私心”的择配,小怜为了追求自己的婚姻,大胆地从金家逃出。林徽因《文珍》中的婢女文珍,因勤快灵巧而得到主人的善待,但是,文珍仍然摆脱不了由“主人择婚”的无奈命运,当她得知自己要嫁给一个“四十多岁,背还有点驼”的“小钱庄的管账”时,文珍不再任由摆布,在“中秋节后快要出嫁以前逃跑了”,还“是同那个革命党跑的”。小说形象中,婢女婚姻的诉求,蕴藏着她们对“自由恋爱”的向往和追求。
小说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民国时期,有许多婢女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情感。例如,18岁的婢女刘吟画的主人黄马氏以“吟画年长,亟应代为择配,正托人择婚”,吟画听说主人给她择婚,“不合其意”,乘主人睡觉时,将“自己所有衣服首饰积蓄,打点私逃”。[4]20岁的兰香,因“不满太太择配,由宅走出,在各处闲逛”[5]。20岁的碧玉,因为经常到“什刹海市场洪瑞戏院”听戏,相中了唱戏人杨德林,请求巡警帮助寻找杨德林,“如找着时,以身相嫁”,有人指出,“听说杨德林与该女素不相识”,真是“改良念头,无奇不有”。[6]
傅姓家婢女梅香,“年已及笄,情窦早开,默思久在傅家为婢,将来终身何托,故日夜思虑,闷闷不欢”,傅姓欲收梅香为妾,“梅香闻之,以傅某年将半百,恐难偕老,当时佯为允诺,暗中将自己衣物收拾妥当,又由傅之屋中窃得钞洋一百余元,金首饰十余件,乘隙逃之夭夭”。[7]22岁的杨金凤在左姓家当婢女,左姓已将杨金凤许配给了同乡马大为妻,“现杨金凤年已及笄”,左姓“已为其择定迎娶日期”,杨金凤听说未婚夫马大“月入无钱”,不愿嫁给他,携带自己的所有物件私自出走,左姓派人把她找回来之后,她“不但不从先许之未婚夫,而且武状熊出,拼闹不安”,“无法劝解”。[8]婢女陶金兴做事疏忽,主人吴姓夫妇连打她两次,陶金兴又听说主人要将她“带往上海价卖与人为妾”,一时着急,自投济良所,请求安置。[9]这是女**情意识的觉醒,是五四时期“个性解放”“婚姻自由”在婢女身上的体现。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民国 北京 女性
民国北京婢女问题研究电子书
民国北京婢女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