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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北京婢女问题研究_张秀丽(第一节 情感与婚姻诉求) 第(3/6)页

婢女多出身于贫寒家庭,社会身份地位较低,在为婢的日子里,“虽然主人家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属于自己的,但走过的这一遭,却可能使她的眼界高起来。已经看惯了锦衣玉食的奢华生活,一时又怎能忍受贫苦的日子”[19]。正如《京华烟云》中婢女锦儿评价银屏一样:她已经二十多,比少爷还大,她是高不成,低不就,她不能等到大少爷成家,可是她在姚家舒服日子过惯了,没法子再去嫁个庄稼汉。现实亦是如此。17岁的朱春林,主人张国培把她许配给了安徽合肥的吴姓为妻,“至今约有三年之久,突于今年春间,吴姓来信说,今年迎娶朱春林过门,听说吴姓在安徽合肥并无多少田产,亦就是支持过度”,朱春林因为吴姓家穷,又被催促完婚,无奈之下,“吞服鸦片服毒身死”。[20]鄂秀卿在阿王府内当婢女,因为年龄已大,王府派人把她送回辽阳县原籍,许配给了杨姓。杨姓以种地为生,鄂秀卿怕“受苦,又因杨姓年已二十五六岁”,不愿意跟杨姓,又回到北京阿王府,希望主人能“另找主择配”。当府内仆人告诉她,她已经“出府,不能再见王爷,恐担不是”的情况下,王府的太监李子卿跟鄂秀卿商量,可以随他生活。于是鄂秀卿就跟着李子卿在“景山西门大高店夹道租房居住”,后来又跟他回“静海县原籍过度”。[21]19岁的王来喜由于年长,主人张姓打算携眷回咸宁原籍,“为婢择配”,来喜“不愿随同主人回咸宁乡间择配”,将“应穿的衣服打了一个包袱,乘家主未起之际,溜出门外”。[22]婢女张玉仙因“受虐待”被送往济良所,“及岁择配”时,一个名叫赵百开的人去相看她,她见“赵百开身穿布衣,相貌不好,并且岁数太大”,就问赵百开“做何营业”,赵百开称,他是做小买卖的,张玉仙认为“他身穿布衣,即做买卖,必定也是下等买卖”,立即“回头就走”,实因他“相貌不好,岁数太大,身穿布衣,似乎下等做生意的样子”。[23]

除了经济因素之外,婢女也会关注一个人的知识与人品。例如,于来福与范淑贞都在许姓家当婢女。婢女范淑贞家在北京,范淑贞的弟弟范学宗常到许姓家去,于来福与他见过数次,知道范学宗人品好、相貌好,当她了解到范学宗“又住中学读书”时,“心中很羡慕,有意与其完婚”。[24]杨阿福赴游艺园游逛时,与学生王少荣相遇,“彼此恋爱,相谈甚洽……欲与他自由结婚”,回主人家后,她即向主人“伪称已与王姓商定结婚”,要求脱离主婢关系,主人答应与她脱离关系,杨阿福“是日即将所用衣物带出,原打算找着王姓,以便成婚,不料寻找迄无着落”。[25]22岁的桂香见主人亲戚“刘亮在天津电报局做事,人品好,就到刘亮家内,情愿嫁他为妻”[26]。王守钧家婢女玉谷,16岁,王守钧岳母任氏勒令要将玉谷给她儿子为妻,玉谷因其“年已31,并无能力,且不知孝顺,极不愿意”,请求主人王守钧把她送入妇女习工厂去学工艺,将来“由官择配”。[27]

总之,婢女有情感诉求,而主人又能满足她们的诉求时,主婢之间就不会出现摩擦。一旦双方没有相当的沟通,达不成一致时,婢女就会想方设法出逃。

二、“脱婢”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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