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之前,济良所和妇女习工厂归属于京师警察厅。有了妇女择配的信息,京师警察厅就会利用报刊进行宣传:“京师警察厅妇女习工厂为招领事,照得本工厂现有应即择配厂女三十名,如有愿领娶者,仰即到西四牌楼石碑胡同本工厂报名处接洽可也,兹将厂女姓名、年岁、籍贯列后,计开金宝,年十七岁,江苏人;杨翠屏,年十七岁,河南人;傅荘儿,年十八岁,南京人……”[63];“本厂现有应即择配妇女共三十八口,如有愿领为妻,或有妻无子,为求子嗣,拟领为妾者,仰即到西四牌楼北石碑胡同本厂接待室接洽”[64];“本厂现有应即择配厂女共四十口,如有愿领娶为妻者,或有妻无子,为求子嗣,拟领娶为妾者,仰即亲赴西四牌楼北石碑胡同本厂接待室接洽”[65]。如果领娶者要想了解领娶的章程,也可以向警察厅索取,“妇女习工厂现有应行择配厂女二十口,兹将各该女姓名年龄籍贯开列于后,如有愿领为妻室者,即亲至该工厂接洽办理。另外,有领娶简章付邮票一份函索即寄”[66]。
利用报刊宣传,就要根据报刊阅读群体的不同,采用相应的语言。例如,《群强报》等小报的读者群主要为社会底层的群众,其语言就比较通俗明白:“京师济良所,现有择配妇女甘荷香、顾于氏等二十四口,或系官宅使女,或系逃难来京无家可归的,多系良家妇女,由警厅交所择配,不要使费,一般商民人等,恐怕该女等嗜好浮华,不懂过日子,每多观望不领,听说该所女中真有年岁相当,自甘清苦愿嫁的,贫而欲娶的,何妨打听打听。”[67]
利用报刊宣传,还可以表达出拟择配女子的意愿,“现有刘桂云、张白氏、马巧铃等七口,意欲择配,愿领之人很多,惟该妇女均出身良家,不愿与人作妾,欲嫁年岁相当,有切实营业者为妻,官僚中多有请领作偏房或外室者,该妇女们都不认可”[68]。同时,拟择配女子的优势也可以表达出来,“现有良家妇女张碧桃等人,均入工厂,习有科学技能,情愿择年岁相当者匹配,有愿领娶者,听说并无使费”[69],“西城石碑胡同妇女习工厂,现有良家妇女数口,均系青春年少,受过教育,兼习女工,现均择配,如有愿领为妻者,速赴习工厂禀请,迟恐捷足者领去了”[70]。
“费用”是想领娶所女或厂女的人最关心的问题,警察厅在宣传时,都会声明,“并无费用,核准即可领去”[71]。警察厅还会将相关要求列出,以备拟领娶者对照,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如“凡愿领娶此项所女作为妻室者,须年在四十岁以下,确有正当营业,并觅有三家铺保者,方准领娶,并无分文花费,即豁免捐款,惟限自一月七日起至二月七日止,为遽呈领娶期,逾日即作无效”[72]。利用报刊扩大宣传,向民众说明了领娶的条件,便于更多的人了解济良所和妇女习工厂,前去领娶妇女,进行婚配。事实证明,警察厅的宣传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一时各界人士,车马如云,赴厂挑选,络绎不绝,而工女得以自由择配,目认之下,定得佳偶,不啻今生之大幸也”[73]。
二、申请领娶者
得到有所女或厂女择配的信息后,如果男子想从济良所或妇女习工厂领娶所女或厂女,他应先去济良所或妇女习工厂的相片陈列室相看,然后把所选中的所女或厂女的相片编号交给济良所或妇女习工厂的管理员。随后,济良所或妇女习工厂管理员会把他选中的所女或厂女领到接待室。这样,男女双方便有机会见面。如果男子对女子满意,他就需要填写“请领申请表”,并呈交警察厅,请求警察厅批准他领娶选中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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