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怀疑《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系杨度起草,对之进行攻击。杨度自知未能见谅于人,乃以宪政公会常务员长的身份公开发表《布告宪政公会文》,除了叹息形势更加危急,声明他对《逐年筹备事宜清单》未尝参与一字,其三年召开国会的意见未蒙政府采纳外,还写道:“今欲更有所谋,以求进步,则上而谕旨煌煌,岂宜违反,下而人民实力,亦未易言。且咨议局、资政院、地方自治等皆国民议政之机关,使国民实力奉行,未始不能监察行政”。朝廷对于立宪绝无“宁迟勿速”之心,吾党“此时但宜捧场谕旨,引导人民恪遵分年预备清单,而为确立基础之法”。“以君主大权制钦定宪法,实于今日中国国势办理最宜”。“君民权限偏轻偏重,非此时国事之所急,人民不宜于此过争也。”[24]政治立场发生了明显转变,由立宪派的领袖变为政府筹备立宪的御用官僚,由反对政府的急先锋变为政府的辩护士。
更多的立宪派虽觉得为期过长,不无遗憾,然亦接受下来。这是因为他们认为有了期限和计划,筹备立宪就有了具体的奋斗目标和措手之地,可以收到成效。立宪期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只要人民努力,期限“未尝不可缩减”[25]。咨议局是人民参政的第一个法定机关和入手之处,实际利益之所在,有了咨议局,人民就有了立足的合法阵地,就可以行使人民的意志,利用它为国民谋幸福,鼓舞民气,集合民力,结成更大团体,与专制势力进行斗争,摆脱专制桎梏,比要求国会更实在有益。办好了咨议局,就证明人民有参政能力,可迫使朝廷缩短召开国会年限。立宪期限宣布以后,浙江的请愿代表邵羲、叶景莱、蔡汝霖感到年限太长,未能完成人民交给的任务,曾邀其他省在京代表和同乡京官研究,打算再共同上书,要求缩短年限。协商数次,“以为奏定年限虽长,而切实预备之方法,即在限一年内成立之咨议局”。若各省咨议局皆在一年内成立,资政院也如期开办,“则法定机关已立,办理各事皆有秩序可循,新政易于进行,民情亦不患不能上达。社会既日益进步,则官吏亦势难忨愒,各项要政能先于预定年限内办妥,则将来要求缩短年限亦事实上所应有。空言要求,冒渎无济,不如切实从咨议局入手较为得当。佥以此说法为然,上书之议遂寝。”[26]在上述种种考虑之下,立宪派都停止了请愿,把主要精力用于筹办咨议局上面去了。
在此之前,各省人民请愿仍在继续,只是行动比较滞后。
广东留学日本的学生在5月即写信劝告全省同胞,向政府要求召开国会及省议会。广东除粤商自治会以本会名义请愿外,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也刊布传单,分发各地签名,召集各界人士开会,讲解国会的意义,发出号召。7月7日,又在会议上宣布,社员梁肇修、张端、王颂清、邓廷铿自告奋勇,自愿效劳,报名充当请愿代表,自备川资赴京。请愿书领衔人前出使德国大臣杨晟、出使美国大臣梁诚和考察商务大臣张振勋,皆为社内主要成员。在粤商自治会和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发动下,全省签名者一万一千人。但代表出发较晚,进京后正在缮写请愿书时,朝廷已宣布了立宪年限,因而请愿书未再呈递。
福建的运动由前礼部侍郎、清流党人陈宝琛发起。6月下旬,他在教育总会召开会议,提出各省纷纷上书请开国会,福建亦应组织国会期成会,进行预备,并将上海国会期成会发布的《国会期成会意见书》印刷出来,分发众人阅读。之后,教育总会即将《国会期成会意见书》和签名册寄往各府县教育分会,请其转发各界,如赞成,即可签名入会。至8月下旬,全省有近一万人签名,请愿书由陈宝琛亲拟,并举定程树德为代表,进京呈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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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国会请愿风云中国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