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种知识和文化范型,文化遵从就意味着不断积累知识和范型,对作家而言,知识和范型的积累并不是什么负担,相反,这是他的创作的泉源之一,因为创作首先要观察,而观察跟自己的知识和已有的范型的多少是密切相关的。英国现代艺术史家冈布里奇认为“所见出于所知”。人们常认为,作家所写的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感,其实作家所写的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感与他的所知所形成的独特的诗意关系,如果没有作为初始范型的“知”作为参照系,他面对他的对象就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当然也就写不出。冈布里奇在《艺术与幻觉》一书中,力图证明的就是这种具有文化内涵的初始范型的“知”的重要性,他说:“在表现不熟悉的对象时,熟悉的对象总是一个恰当的起点,一个现成的再现性形象总是对艺术家施加它的影响,即使在他努力去记录真实时也是如此。因此,古代的批评家曾经注意到,有些著名的古代画家在画马时犯了一个奇怪的错误:他们把眼睫毛画在马的眼睑上,这是属于人眼而不是马眼的特征。”[7]这里谈的是绘画,但用来解释作家的创作也是完全合适的。对作家来说,所谓“熟悉的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从文化遵从中获得的知识,这些知识构成一个范型,他就凭着他所熟悉的范型去观察、去体验、去描写、去表现。文化是一种有形的又是无形的力量,不知不觉地沉淀于每个人的血肉中。
鲁迅的小说《祝福》,无疑是揭露封建礼教的残酷无情的吃人本质的,对传统文化的劣根性进行了批判,但就鲁四老爷和祥林嫂之间的主、仆关系的范型来说,则是作家从文化遵从中获得的,没有鲁迅所熟悉的封建社会中主、仆关系范型,这篇小说就没有“恰当的起点”,尽管在小说中作家的思想态度已不是“文化遵从”,而是“文化疏离”,但这种“文化疏离”是从起初的“文化遵从”中摆脱出来的结果。鲁迅从不回避自己的“文化遵从”,他早期所写的《破恶声论》中对传统文化充满感情,如他所说:“顾吾中国,则夙以普崇万物为文化本根。……凡一切睿知义理与邦国家族之制,无不据是为始基焉。效果所著,大莫可名,以是而不轻旧乡,以是而不生阶级”“凡所自诩,乃在文明之光华美大,而不借暴力以凌四夷,宝爱平和,天下鲜有。”[8]这些叙述,足以说明鲁迅从幼年起受中国固有文化的熏染,“文化遵从”是他生活的起点。在他觉悟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弊病后,他也曾自我解剖说:“就是思想上何尝不中些庄周韩非的毒,时而很随便,时而很峻急。”[9]所以,对于鲁迅来说,《论语》《孟子》《庄子》《韩非子》等所有他所熟悉的或钻研过的经书和一切古籍,都是他心中打开的书,他对这些书是欣赏还是厌恶,都是他的“所知”,是他的文化初始范型,他后来笔下所描写的所表现的,不仅仅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感,而且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感与所知的一种独特的关系。换言之,他是从他已获的文化初始范型去掌握现实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遵从是他的艺术创造力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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