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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_赫尔曼·黑塞(第十三章) 第(2/8)页

有一天,他碰见了一个同伴。自从与维克多那次你死我活的搏斗以后,他就一直在单独流浪。眼下这位不知怎么跟上了他,他甩了好长时间都摆脱不了。不过这一个同伴并非和维克多同一类型,而是位去过罗马的朝圣者,年纪轻轻,身穿修士袍,头戴朝圣帽,名叫罗伯特,老家在波顿湖[1]边上。此人是个手艺人的儿子,曾在圣伽鲁斯修道院念过书,少年时代就产生了去罗马朝圣的念头,年纪越大越是入迷,等到抓住一个机会便立即行动起来了。他的父亲死后,他的愿望才得以付诸实现。他本身是在父亲的工场里做细木匠的。老头儿刚一下葬,罗伯特就向母亲和妹妹宣布,现在任何事情也别想再拦住他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了,即动身前往罗马朝圣,以便赎补他自己和他父亲的罪过。两个女人叫苦连天没有用,破口大骂也没有用;罗伯特固执己见,未曾得到母亲的祝福,也不考虑两个女人的日子是否过得下去,便在妹妹的怒骂声中走出了家门。促使他这么干的首先是对游**的兴趣,其中也掺杂着某种表面上的虔诚,即想在宏伟的教堂和圣地待一待,尝一尝参加弥撒、洗礼、葬仪、燃点圣香和圣蜡的滋味。他也会少许拉丁文,但不是想做学问,而是渴望在教堂穹顶的阴影中嘀咕嘀咕,自我陶醉。小时候,他很热衷于当做弥撒的辅祭。歌尔德蒙并不怎么瞧得起他,但对他也还喜欢,觉得在狂热地迷恋漫游和向往异域方面,自己和他颇有些相似。罗伯特自称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家,还真到过罗马,受到了无数修道院和神父的殷勤款待,亲眼看到过许多名山大川和南国风光,在罗马的大小寺院和教堂里感到身心舒畅,参加了数百场弥撒,在最神圣的地方做过祷告,领过圣餐,吸进的圣香之多,已经超过了赎补他年轻人的小小罪过以及他父亲的罪孽的需要。他在外流浪已一年多;当他终于返回故乡,踏进家门的一刻,人家对他却不像迎接一个归来的游子般亲热。原来妹妹已经垄断家中的义务和权利,在工场中雇用了一个勤快的伙计,嫁给了他,一个人把家庭和工场管理得井井有条,使罗伯特回去后没住两天便发现自己是个多余的人,而且当他马上又声称要出走的时候,谁也不曾劝他留下。他呢,也并不难过,只求他母亲拿出一点点积蓄,重新做了一套朝圣服穿起来,便踏上新的旅程,漫无目的地横穿了整个德意志帝国,一半像流浪汉,一半像教士。他身上挂的朝参著名圣地的纪念铜牌和念珠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他初次碰见歌尔德蒙时两人只同行了一天,相互交换了一些流浪的见闻,到下一个小镇便走散了。后来他又不止一处遇见歌尔德蒙,终于完全留在了他身边,成了他一名相处融洽的、不辞劳苦的旅伴。他很喜欢歌尔德蒙,常常献一些小殷勤讨好他;他钦佩歌尔德蒙的学识、勇敢和智慧,热爱他的健康、力量和诚恳。两人渐渐彼此习惯了,因为歌尔德蒙为人也挺豁达。他只有一个怪癖,就是当他堕入忧郁和沉思时,总是固执地一声不响,目光茫然,旁若无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不容谁去找他唠叨,或者问这问那,或者对他进行安慰,而必须听其自然,让他爱沉默多久就沉默多久。罗伯特很快便学会了这样做。后来,他发现歌尔德蒙能背出一大堆拉丁文诗篇和圣歌,在一座教堂的大门口听他讲解了那些石像的来历,亲眼看见他用一块赭石寥寥几笔就在他们靠着休息的白墙上画出一些真人大小的人物像,打这时起,他更把自己的伙伴视为上帝的宠儿,甚至几乎当他是一名魔法师。至于歌尔德蒙还是妇女的宠儿,只需抛一个媚眼和微微一笑,便能征服她们中的某些人,罗伯特也同样看在眼里,心中有数;就这一点他不那么喜欢,但却不得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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