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山下走,在左边,树林里面的那条旧马路上,有斯特拉顿一家的某些家宅的痕迹,他们家的果园曾经覆盖了布里斯特山的整个山腰,但果树老早以前就被北美油松取而代之了,只剩下几个树墩,那些老树根又衍生出了许多茂盛的乡村树木的树干。
走到更靠近镇子的地方,你也就来到布里德了,它在马路的另外一边,就在树林的边缘;这块地方以魔鬼作祟而著称,那个魔鬼在古代神话中并没有得到清晰的命名,然而却在我们的新英格兰生活中起到了一种显著而又令人震惊的作用,而且完全就像任何一个神话人物一样,值得有朝一日把他的传记书写下来;他先是乔装成一个朋友或者雇工,然后抢劫并把整个家庭都谋杀掉——这个魔鬼就是新英格兰的朗姆酒[4]。不过历史却不可讲述在这里所上演的那些悲剧;让时间在某种程度上进行干预,减轻痛苦,并给那些悲剧带来一种蔚蓝色的色调吧。而最含糊而又可疑的传说讲的是,这里曾经有一个酒馆;那口井还是老样子,井水冲淡了旅行者的含酒精的饮料,让他的坐骑焕发活力。那时候,人们在这里互致敬意,互相传递消息,又再次登上旅程。
布里德的棚屋在十二年前还是完好的,尽管好久没有人居住了。它大约和我的棚屋一样大小。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它是在一个总统选举日的夜晚,被恶作剧的孩子们放火烧了。当时我是住在村子的边上,正在埋头读戴夫南特的《贡第贝尔》[5]。那年冬天我因为嗜睡而苦恼,顺便说一句,我根本就不知道是否应该把它看作是家庭遗传,因为我有一个舅舅[6],他在刮胡子的时候都会入睡,因而为了保持清醒守安息日[7],他不得不在星期天的时候在地窖里去掉土豆上的芽;要不然我的嗜睡,就是我试图一字不漏地读查默斯[8]编的英国诗集所带来的后果。这本诗集完全征服了我的神经。我刚刚埋头读这部诗集,火警钟声就响了,救火车匆匆朝那里开去,前面是一群男人和小孩在乱跑,我是最前面当中的一位,因为我是跃过了小溪。我们以为起火的地点是远在树林的南端——这里的我们是指以前曾跑去救火的人——着火的是谷仓,或者是商店,或者是住房,或者是全都着火了。“着火的是贝克的谷仓。”有一个人喊道。“是戈德曼家。”另外一个人肯定地说。然后树林的上方又升起了一片火花,好像屋顶塌了,于是我们全都喊道:“康科德人来救火呀!”马车狂奔疾驶而过,车上坐满了人,说不定其中就有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不管要走多远,他都是一定要到场的;救火车的铃声不时地在后面响着,响得更慢,也更有把握,事后有传闻,说跑在最后面的就是那些放火又报警的人。这样一来,我们也就像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一样继续着,全然不顾我们的感官感觉到的证据,到最后在马路的拐弯处,我们听见了火的噼啪声,实际上感觉到墙那边的火的热度,于是意识到了,哎呀!我们到了火灾现场。真到了火的旁边,却只是使得我们的热情冷却了下来。起初我们想到要把一个青蛙池的水都泼上去,但还是决定让它烧吧,这房子已经大势已去,因而毫无价值了。于是我们便站在救火车的四周,互相推搡,用喇叭筒表达我们的情感,或者低声提到这个世界所曾目睹过的那些大火,包括巴斯科姆商店的那场大火,而且又私下里说,我们认为,倘若我们是带着我们的“木桶”[9]及早赶到那里,旁边又有满满的一个青蛙池的水,我们就能把最后那场有普遍灭绝之虞的大火,变成另外一场大洪水。最终我们没有胡闹便回去了——回去睡觉,回去读《贡第贝尔》。不过说到《贡第贝尔》,该诗的序言中说机智是灵魂的香粉——“不过大多数人不懂机智,正如印第安人不懂香粉一样”,对此我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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