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中国人口三千年_葛剑雄(为什么徭役会成为王朝覆灭的导火线) 第(1/1)页

我们在学习历史时经常看到这样的事情,很多朝代都爆发了民众暴乱或农民起义,遭到朝廷镇压。那么农民起义的诱发因素是什么?答案往往是赋役,尤其是严重的徭役、兵役。为什么徭役、兵役会引起这么大的负面作用?我们看看这些例子。

首先就是我们很熟悉的陈胜、吴广起义,也称大泽乡起义。陈胜、吴广起义的原因史籍上面讲得很清楚。秦二世元年(前209)七月,大规模征发徭役,按规定陈胜、吴广要发配到渔阳服劳役、兵役。渔阳在今天的北京,当时征发的九百人已经到了大泽乡(在今安徽宿州),陈胜、吴广是其中被推选出的小头目。但是天降大雨,道路泥泞不堪,计算下来即使赶到那里也已经过了指定日期,根据秦朝法律误期是要被处死的。二人商议后决定,与其等死还不如造反。

从秦汉开始,几乎每一个人都要承担赋税与徭役。而户口调查最初的目的,就是征收赋税与徭役,因此需要将人口调查清楚。当时这样做的目的不是给我们今天的人讲故事或做研究,纯粹是当时的统治需要。西汉王朝对百姓的赋役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田租,田租是根据土地的数量按户征收的,早期的户籍册上都会登记田亩数量。第二种是口赋,即人头税,人头税不分男女,七岁以上的全部人口每年都要缴。到汉武帝时更是将起征年龄提前到了三岁,很多百姓被迫在孩子刚出生时就将他们杀死。三岁之前只是喂养还好说,三岁之后要缴税就负担不起了,只能将孩子杀死。第三种是兵役,全部成年男子都需要服兵役,而其中相当一批人要到边疆去服役,且不包括路上的时间。当时从首都长安出发到敦煌,最快的军事运输需要四十天,普通百姓甚至需要一百天,如果算上往返时间,实际服兵役的时间就更长了。男性在二十到二十三岁,每年还要服一个月的更卒;二十三岁起要分别服材官、骑士和楼船徭役各一年,总共三年;再服一年卫士徭役的正卒;再加一年戍卒,路途时间不计。所以徭役的负担是非常沉重的。此外还要再加上有的统治者在制度以外的征收,诸般种种自然会激起民众的反抗。

历代的赋税、徭役,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赋,包括了租、税,它往往是以土地或者户为基础进行征收的。征收有时以实物为支付方式,有时以货币为支付方式,名目繁多,折算复杂,往往还有额外和附加部分。粮食、农产品、货币、丝、棉花或茶叶等土特产都可以成为支付手段。因为折算复杂,官府可操作的花样就更多了。比如官府让百姓缴银子,百姓就需要用实物先去兑换银子,过程极其麻烦。此外还有损耗,如果天气潮湿,粮食受潮后就会变重,所以规定中往往还要附加,比如原先缴一百斤,按规定还要增加十斤附加,这就是损耗。银子也是一样,官府会以所谓的成色不足,需要回炉重铸为理由,要求民众补缴损耗。而这种损耗与附加,有时甚至比正额还要高。需要上缴的东西也千奇百怪,有些地方规定缴茶叶,有些地方规定缴丝或其他实物。家中不种茶的农民,还需要先去买茶叶再缴税。所以这种赋,历来都很容易滋生腐败,更不必提层层加码,到了底层老百姓身上时,负担往往比规定的要重得多。

第二类是役,包括了劳役和兵役。实际的服役时间往往会超过规定,且路途时间需自己承担。如果交通不便或者遇到极端天气,很多地方想抵达都很难,执政者就会趁机延长服役期限或者罚款,甚至判刑。服役时往往还需要自备给养与路上开销。甚至有时服兵役还需要自备装备,比如弓箭与被服。而且,在服役期间的伤残死亡,一般是得不到补偿救助的,都需要自己承担。

宋朝以后,这种模式开始转变为以钱代役,这实际上减轻了民众的负担。后来百姓就不需要普遍服役了,兵役改成政府专门出资的职业军队,劳役改为政府出钱雇工。原先百姓需要负担的时间与精力折算成钱上缴,可以说这是一种进步。

到明清时期开始实行兵民分户,兵户在明清就是军户,而民户是不必服兵役的,普遍兵役在明朝时就取消了。明朝嘉靖年间,全国开始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好处就在于把各项赋税都整理成“一条鞭”。田赋、徭役以及各种杂征统统合并为一。合并后的税收方式按亩征算,而不是按人口。比如说某家拥有十亩地,一亩地按每年一千个铜钱来征收,其他杂税也全部摊入这里。这样对国家来说保证了财政收入,对百姓来说取消了每项杂税在收取过程中的额外摊派,减轻了负担。因此在全国推广后受到了普遍欢迎。

清朝雍正年间开始实行摊丁入亩,又叫摊丁入地或地丁合一,变得更加方便和规范了。清朝原先主要的两项税收还是丁银与地税,丁银即人头税,其他税已经按照一条鞭法归到田地里来征收地税了。在实行摊丁入亩后,丁银也全部并入田赋,这是中国历史上的巨大进步,从此正式取消了人头税。百姓只需要根据土地多少来缴税,没有土地的农民和一般居民则不需要缴税,商人缴商税、营业税即可。这样做的原因除了规范征税之外,还在于当时的一个理论,“天下有逃丁,无逃地”。丁可以逃避、隐瞒,但地是隐瞒不了的,对于政府收税来讲会变得更加容易。按照之前收丁税的办法,这一家宣称人死了,那一家说人不在,想要查实很难,行政成本太高,而根据新税制只需要确定土地即可,除非有官员帮助隐瞒,否则地税是逃不了的。对于政府来说,行政成本大为简化。从清朝雍正以后,调查户口和赋税就已经完全脱钩了。

徭役制度对人口增长也是起反作用的。试想一下,服役的人需要长期离家,且以青壮年居多,在性功能活跃的时候却要长期夫妻分居,这肯定会影响生育率。理论上说,女子在十八岁结婚,假设在育龄中可以生七个孩子,但在此期间有多年要和丈夫两地分居,生育率自然要下降,更何况服役期间伤亡率很高。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又不能及时改嫁,生育率自然要进一步放缓甚至停滞。如果丈夫受伤,比如影响到性功能,同样会降低生育率。此外,很多徭役是繁重的劳役。在古代,百姓本来就普遍缺乏营养,在粮食也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徭役会进一步加剧这种情况,同样会影响生育率。还有一部分人为了逃避服役选择流亡,无论是自己逃难还是全家流亡,这种状态下造成的夫妻分居、奔波困顿、疾病饥饿都会影响到生育率。

除了“役”之外,“赋”对人口的抑制作用也很明显,无论是人头税还是货币税,对于农民来说都是很大的负担。如果农民家里只是纯粹地生育,新生儿无非是多一张吃饭的嘴巴,长大后还可以充当家里的劳动力,并不算沉重的负担。但如果新生人口超过三岁或七岁开始对其征税,就会造成大量的溺婴、将子女送人或卖掉的现象。当今很多人以为在古代生儿女是多多益善,但真实情况是中国很早就出现了溺婴、杀婴的现象,根本原因就在于沉重的赋税。

总而言之,中国古代的赋税、劳役制度,第一影响到了户籍登记的准确性,导致大多数情况下的统计数字是不准确的。第二影响到了中国历代人口的出生率与增长率,而且产生的基本是负面影响。我们在研究中国人口史的时候,必须先了解当时的赋税、劳役制度,才能够正确地估算、推导出当时的实际人口数,以及人口增长的幅度。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中国人口三千年在线阅读 中国人口三千年免费阅读 中国人口三千年 中国人口三千年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