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作用范围不同。生态功能区划主要考虑区域的自然属性,是根据区域自然要素进行的专项性区划,这决定了它的直接作用范围主要集中在生态系统维护与生态环境建设领域。相对而言,主体功能区划除考虑区域的自然属性外,还考虑区域的经济与社会文化属性,是建立在自然区划和经济区划基础之上的一种综合性区划,具有更广的作用范围和较强的作用力,它不仅是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根本保障,更通过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建立和完善人口转移、财政转移支付和政绩考核等多种政策手段,缩小不同区域间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主体功能区划的编制,将在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和提高空间开发调控水平等方面产生广泛和重要的作用。
(3)管理性质不同。生态功能区划是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方面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并不直接制定相关政策,其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相关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的约束与管理,以及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和指导。而主体功能区划工作除划分主体功能区外,还包括制定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等配套政策。因此,主体功能区划不仅是政府协调各类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基础平台,还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协调区域发展、审批和核准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依据。
4.2主体功能区划与生态功能区划联系
(1)同属功能区划范畴,是编制相关规划的依据。与规划相比,区划一般具有基础性、约束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是确定区域主导功能的行为,也是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主体功能区划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其他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基础和依据,是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生态功能区划是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的基础和依据,为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2)同属政府管理创新,是强化空间管制的手段。生态功能区划和主体功能区划都是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府明确区域功能定位、调整现有开发模式、规范空间开发秩序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区域开发合理化的重大管理创新,也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十一五”规划纲要在国土空间上的落实和体现。
(3)同属人与自然关系研究,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生态功能区划和主体功能区划都以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生态功能区划主要研究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反映生态环境对人类的服务支持功能及其对人类干扰的敏感性和承受能力;主体功能区划着重研究如何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国土开发和空间管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两者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生态功能区划和主体功能区划工作的开展,将从源头和根本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综上所述,生态功能区划和主体功能区划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但又存在明显差异的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是主体功能区划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主体功能区划是保障生态功能区划落实的重要载体和途径。两项工作各有侧重,不能替代的。
参考文献
[1] 于志熙.城市生态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2.
[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实施意见[Z].2004.
[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Z].2002.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M].2006.
[5] 傅伯杰,刘国华,陈利顶,等.中国生态区划方案[J].生态学报,2001 ,21 (1) :1-6.
[6] 高吉喜.可持续发展理论探索———生态承载力理论、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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