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时的一天,我独自在林中,我听着林中的声音。我想着我最近三年来的惶惑,神的追求。从快乐跳到绝望的无穷尽的突变……突然,我看到我只在信仰神的时候我才生活着。只要思念到神,生命的欢乐的波浪便在我内心涌现了。在我周围,一切都生动了,一切获得一种意义。但等到我不信神时,生命突然中断了。我的内心发出一声呼喊:
“——那么,我还寻找什么呢?便是‘他’,这没有了便不能生活的‘他’!认识神和生活,是一件事情。神便是生……
“从此,这光明不复离开我了。”
他已得救了。神已在他面前显现。
但他不是一个印度的神秘主义者,不能以冥想入定为满足;因为他的亚洲人的幻梦中又杂有西方人的重视理智与要求行动的性格,故他必得要把所得到的启示,表现诚实地奉行的信仰,从这神明的生活中觅得日常生活的规律。毫无成见地,为了愿真诚地相信他的家族们所虔奉的信仰,他研究他所参与的罗马正教的教义。且为更加迫近这教义起见,他在三年中参与一切宗教仪式,忏悔,圣餐,一切使他不快的事情,他不敢遽下判断,只自己发明种种解释去了解他觉得暗晦或不可思议的事。为了信仰他和他所爱的人,不论是生人或死者,完全一致,老是希望到了一个相当的时间,“爱会替他打开真理的大门”。——但他的努力只是徒然:他的理智与心互相抗争起来。有些举动,如洗礼与圣餐,于他显得是无耻的。当人家强使他重复地说圣体是真的基督的肉和血时,“他仿如心中受了刀割”。在他和教会之间筑起一堵不可超越的墙壁的,并非是教义,而是实行问题。——尤其是各个教会中间的互相仇恨,和不论是绝对的或默许的杀人权,——由此产生战争与死刑这两项。
于是,托尔斯泰决绝了:他的思想被压抑了三年之久,故他的决绝尤为剧烈。他什么也不顾忌了。他轻蔑这为他曾几何时尚在笃信奉行的宗教。在他的《教义神学批判》(一八七九——一八八一)中,他不独把神学当作“无理的,且是有意识的,有作用的谎言”。在他的《四福音书一致论》(一八八一——一八八三)中,他便把福音书与神学对抗。终于,他在福音书中建立了他的信仰(《我的信仰的基础》一八八三)。
这信仰便在下列几句话中:
“我相信基督的主义。我相信当一切人都实现了幸福的时候,尘世才能有幸福存在。”
信心的基础是摩西在山上的宣道,托尔斯泰把这些教训归纳成五诫:
一、不发怒。
二、不犯奸。
三、不发誓。
四、不以怨报怨。
五、不为人敌。
这是教义的消极部分,其积极部分只包括在一条告诫中:
爱神和爱你的邻人如爱你自己。
基督说过,谁对于这些诫命有何轻微的违背,将在天国中占据最小的地位。
托尔斯泰天真地补充道:
“不论这显得多么可异,我在一千八百年之后,发现这些规律如一件新颖的事迹。”
那么,托尔斯泰信不信基督是一个神?——全然不信。他把他当作何等人呢?当作是圣贤中最高的一个,释迦牟尼、婆罗门、老子、孔子、琐罗亚斯德、以赛亚——一切指示人以真正的幸福与达到幸福的必由之道的人。托尔斯泰是这些伟大的宗教创造人,——这些印度、中国、希伯来的半神与先知者的信徒。他竭力为他们辩护。攻击他所称为“伪善者”与“法学教官Scribes”的一流,攻击已成的教会,攻击傲慢的科学的代表者。这并非说他欲借心灵的显示以推翻理智。自从他脱离了《忏悔录》上所说的烦闷时期之后,他尤其是理智的信奉者,可说是一个理智的神秘主义者。
“最初是Verbe(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他和圣约翰一样的说法,“Verbe,意即‘理智’。”
他的《生命论》一书(一八八七),在题词中曾引用帕斯卡尔的名句:
“人只是一支芦苇,自然中最弱的东西,但这是一支有思想的芦苇……我们全部的尊严包含在思想中……因此,我们得好好地思想:这即是道德的要义。”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