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婴儿一出生就不让他接触语言的话,他会自己发展出语言吗?”
《语言本能》(史迪芬·平克著,洪兰译,商周出版)这本书探索人类在语言方面的进化,其中《描绘天堂——生来就会说话的婴儿》详尽剖析婴幼儿的语言历程。“所有的婴儿来到这个世界时都带有语言能力。”这话听来有点吓人,但本书与《婴儿的感官世界》同时提到心理学家艾玛斯(PeterEimas)及其同僚的实验,他们研究一及四个月大的婴儿,发现小宝宝们能区分ba、pa的语音差异。科学家们相信,婴儿天生具备语言能力。
所以,如果不给婴儿语言环境,他会自己发展出语言吗?史迪芬·平克提到,公元前七世纪时,埃及法老想知道世界上最原始的语言是什么?遂将两个初生婴儿送至牧羊人的草棚里抚养,不让他们接触人类语言。两年后,牧羊人听到小孩说:bekos,法老王的语言学家们反复推敲,认为是小亚细亚的一支印欧语系的语言,叫作腓尼基语。
这故事的趣味性成分较大(或许也具政治性)。依我想来,那孩子发出的声音或许跟bekos没什么关系,他只是在模仿一只误吞核桃、咳个老半天的小山羊而已。
有一点倒是真的,科学家们证实小婴儿拥有将语言中经常使用的音素作分类的能力,换言之,他们除了会分辨父母的语言音素,也能分辨外国语言音素。这种高超的能力使他们很快辨别出谁是鸡言、谁是鸭语、谁又在嘎嘎地讲起鹅话来?可惜的是,婴幼儿学会讲话后即逐日丧失这种能力。难怪长大后学另一种语言会学得七窍生烟。或许是上天认为你已学会一种人话,故收回他的全能耳朵吧。
假若狭隘地解释“母语”乃指妈妈教(讲)的话,那么,我肩负的责任不小,得教小家伙普通话与闽南语。
在台湾,原本天生自然的语言被喷上政治喷漆之后,大家讲起话来分外别扭。尤其到了选举旺季,忽然之间,候选人都在比赛本土化深度与会不会讲“闽南语”。仿佛,语言能力即是品质保证。若如此,选个语言天才当市长、民意代表不就得了,何必劳民伤财投什么“神圣的一票”!
语言,在我看来,就像身上的器官,能用、好用、习惯用就行了,着实无须大肆张扬:“瞧,我有嘴巴(瞧,我会讲闽南语呢)!”或是“哈,我有舌头(哈,我会讲英文哩)!”
平日,我与孩子爸爸讲普通话偶尔掺一两句闽南语;跟娘家打电话时,全部闽南语;回婆家时,则全部普通话。公公、婆婆是江苏人,孩子爸爸与两老讲家乡话。我发觉自己的语言习惯已是双声带,一段话里常是掺普通话拌闽南语,如同白米与黑糯米同煮,此锅熟饭即是台湾味。我讲的闽南语因灌入普通话文法遂与我阿嬷、妈妈的纯宜兰风味不同,我讲的普通话因台湾腔作祟故与大陆上讲的普通话泾渭分明。我更发觉像我这样的例子不少,我们在沟通时畅行无阻,既不会无聊地去踢省籍石头,更不会以此测试血统纯度,我们自由地切换普通话、闽南语频道偶尔嚼几句英文,事实证明,我们的嘴没肿。
小家伙暴露在这样的环境里,自然也听得懂三派人马(普通话、闽南语、江苏话)所言为何。加上常播放的英文童谣,我相信他像所有的小娃儿一样,能分辨语言上的鸡鸭牛羊。一岁半以后,他以普通话为主,但也能用闽南语叫阿祖、阿嬷,指称身体各部位并听懂我说的闽南语。后来,他基于趣味也要学讲英文。他指着“皮皮熊幼幼小书”上的图画要我说名称,那页分别有树、太阳、鸟、花四样,我先用普通话说,他摇头道“不是”,我换讲闽南语,他发脾气,我改讲英文:tree、sun、bird、flower,他笑了,喃喃念了一遍。此后,常自个儿翻到那页,指着图示哼几句英文自我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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