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感觉材料范围之外,首先需要加以考虑的,是通过记忆来亲知。很明显,我们常常记得自己曾看到的、听到的或以其他方式送抵感官的一切感官材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会直接察觉我们所记忆的一切,尽管它所表现出来的是过去的而不是现在的。这种经由记忆而获得的直接知识,是关于过去的一切知识的根源:没有记忆,我们就不可能通过推论而获得关于过去的知识,因为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过去有什么东西是可用以推论的。
超过感觉材料范围,下一个需要加以考虑的,是内省的亲知。我们不仅能察觉一些事物,而且我们也总能察觉到自己正在察觉它们。常常能意识到自己正在意识这些事情。当我看见太阳时,我通常能察觉到我看见了太阳。因此,“我看见太阳”是我所亲知的一个客体。当我渴望食物时,我可能会察觉到自己对食物的渴望;因此,“我渴望食物”是我所亲知的一个客体。同样,我们也可以察觉到自己正感觉着喜悦或痛苦,以及察觉一般发生在我们心灵中的事件。这种可以被称为“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的亲知,是我们关于内心事物的所有知识的根源。显然可见,只有在我们自己心灵内发生的事情,才能够被我们直接地加以认识。通过我们对他人身体的感知,也就是经由与他人身体相关联的感觉材料,我们才知道别人在想什么。如果我们不亲知自己心灵的内容,就无法想象别人的心灵,我们也就永远不会获得“别人是具有心灵的”这一知识。似乎可以很自然地这样假定:自我意识是人类与动物的区别之一;我们可以假定,动物虽然亲知感觉材料,但从未察觉到这种亲知。我的意思不是说动物怀疑自己的存在,而是说它们从未意识到自己有感觉(sensation)和感情(feeling),也因此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作为感觉和感情的主体存在的这一事实。
我们已说过,亲知我们的心灵内容就是自我意识;然而这当然并非对自我的意识,而是对我们特定的思想和感情的意识。我们是否也能亲知那个作为与特定思想和感情相对的纯粹自我呢?这是一个令人难以回答的问题。要对这个问题作出肯定的回答,难免轻率冒失。当试图内省自己时,我们似乎总会碰到某种特定的思想或感情,而不是碰到具有这种思想或感情的“我”。尽管如此,仍有理由认为我们是亲知这个“我”的,尽管这种亲知很难和其他东西区别开来。为了弄清楚我们所依据的理由是什么,先思考一下,我们对特定思想的亲知究竟包括些什么。
当我亲知“我看到了太阳”时,显然是我亲知了两种相互关联但又迥异的东西:一个是对我来说代表着太阳的感觉材料,另一个则是看到了这些感觉材料的那个东西。一切亲知?——?例如我对代表着太阳的感觉材料的亲知,显然似乎是亲知者与被亲知的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当一个亲知行为的本身,就是我所能亲知的一件事物时(例如,我亲知到我对于那个代表着太阳的感觉材料的亲知),显然,我所亲知的那个人就是我自己。因此,当亲知到自己正看太阳时,我所亲知的全部事实就是“对感觉材料的自我亲知”。
再则,我们也知道“我亲知这些感觉材料”这一真理。但是,我们如何才能知道这一真理,或者说如何能理解它的含义,这是难以知道的,除非能对我们称为“我”的这个东西有所亲知。也许并无必要假定我们认识一个近乎不变的人?——?此人今天和昨天是完全相同的样子,但是对那个看到太阳并且对感觉材料有所亲知的东西,无论它的性质如何,我们似乎都必须亲知它。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似乎必须亲知那个与我们的特殊经验相对的“自我”。但讨论这个问题是很困难的,任何一方都能援引复杂的论证。因此,亲知我们自己或许可以做得到,但要断言能确定无疑地做得到,那就不明智了。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哲学有什么用吗
大学哲学有什么用
哲学有什么用 罗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