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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情人_(英)劳伦斯(ChapterTen 新知) 第(2/14)页

“那这钱他啥时候能到手呢?”矿工问道。

“这我可不清楚。我想要等画送到买家手里吧。”

两个人都不作声了。孟若也不吃饭,只是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糖罐。他那黑乎乎的胳膊就摊在桌子上,手掌上因为井下的活计已经到处粗糙开皮。妻子假装没看见他用手背去擦眼睛,对他黑黝黝的脸上煤泥的污渍也视而不见。

“好啊,本来咱家老大也能干得一样好,要是那娃没给这么早弄死的话。”他幽幽地说道。

一想到威廉,孟若太太就感觉心如刀绞。她觉得自己很累,要休息一下。

保罗受到邀请,去乔丹先生家作客。回来以后他说道:

“妈妈,我得有件晚礼服才行。”

“对啊,恐怕你是得有一件。”她说道,心里很高兴。接下来有那么一会儿两个人都没说话。“威廉有一件礼服的,”她接下去说道,“我知道那件衣服花了四镑十先令,而他只穿过三次。”

“你希望我穿那件衣服吗?”他问道。

“对。我觉得会合身的,至少上衣没问题。裤子可能要改短一些。”

他上楼去穿了背心和上衣。下楼以后感觉怪怪的。他本来的衬衫前襟是绒布的,领子也是绒布的,外面套着晚礼服的背心和上衣。衣服有点大。

“裁缝会改好的。”她说道,用手给他把肩膀摩平,“这衣服可神气了。我怎么也舍不得让你爸穿那裤子。你能穿我真开心。”

她用手摩挲着丝绸衣领,心里想着自己的长子。好在眼前穿这衣服的儿子还活得好好的。她往下抚摸着儿子的臂膀。他还活生生的,还属于自己。那一个却已经死了。

他穿着这身原来属于威廉的晚礼服去吃了几次晚饭。每次母亲都喜滋滋的很自豪,心里也感到踏实。儿子这就算事业起步了。她和孩子们以前给威廉买的饰纽现在都别在保罗的衬衫前襟上,他穿的也是威廉以前的礼服衬衫。不过他体态够潇洒,脸上的线条微显粗犷,可是看上去却热忱可亲。这副外表不能说特别有绅士样,但是她觉得他已经很有男子汉气度了。

每次他回来都要把见到的听到的一切详详细细地讲给她听,让她仿佛身临其境。他特别想让母亲同去,好把她介绍给这些七点半才开始晚餐的新朋友。

“跟你一起去!”她说道,“他们要认识我做什么?”

“他们很想认识你呢!”他不满地叫道,“如果他们想要认识我的话——反正他们是这么说的——那他们也得要认识你,因为你跟我一般聪明。”

“跟你一起去?别这么孩子气!”她笑道。

可是她开始注意保养自己的双手。和孟若一样,她也有很多活计,手也因此很粗糙。由于老是泡热水,那里的皮肤结了硬皮,亮晶晶的,指节也都肿大了。不过她开始小心起来,尽量不让手沾上碱水。她想起双手曾经娇小细嫩的样子,心下不禁唏嘘。而安妮坚持要她买些和年纪相称的时髦衬衫时,她也就勉强同意了。到最后,她居然允许孩子给她在头发上系了一个黑丝绒的蝴蝶结。这么打扮一番以后,她像往常一样自嘲地吸了吸鼻子,觉得自己肯定是个老妖婆的样了。不过保罗却声称她像个贵妇人,至少有莫顿少校夫人那副派头,长相更是远胜。家里的众人各有所安,生活在不断向前走。只有孟若一成不变,或者应该说,是在一点点垮下去。

此时保罗经常和母亲就生活的问题长谈。宗教的话题已经被抛在一边。所有可能束缚住他的信仰都已经被他铲除干净,现在他的心灵就是一片平整的土地。他开始或多或少地有了一个基本信念,觉得一个人必须了解自己的内心,发自肺腑地判断对错,而且也要保持耐心,慢慢地明白自己的上帝到底是个什么样。现在他对生活有了更浓厚的兴趣。

“我跟你讲,”他对母亲说道,“那所谓小康的中产阶级,我可不想成为其中一员。我最喜欢的还是周围这些普通老百姓。我就是他们的一分子。”

“可要是随便什么别人拿这话来说你,儿子,恐怕你会难过得掉眼泪吧。你自己也清楚,你心里可不觉得自己比任何绅士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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