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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情人_(英)劳伦斯(VolumeOne) 第(5/14)页

“你还是愿意做牧师吧。”她半是求恳地说道。

“我愿意。要是能做个一流的牧师,我肯定没二话。”

“那你干吗不去?你怎么能不去做牧师呢?”她的嗓门高了起来,有点恨铁不成钢,“我要是个男子汉,就没什么能拦得住我。”

她把头抬得高高的。在她面前他总感到有点羞怯。

“可我爸爸犟得很。他打定主意要让我去做生意来着,我知道他肯定不会放过我的。”

“可你不是一个男子汉吗?”她叫道。

“男子汉也不能随心所欲啊。”他回答说,皱着眉头,一副无可奈何的为难样。

现如今她在谷底坊忙这忙哪,对男子汉的了解比以前多多了,知道这个词代表的可远不是随心所欲那回事。

二十岁的时候,因为身体原因,她离开了希尔内斯。她父亲退休回了诺丁汉。约翰·费尔德的父亲生意赔了钱,因此那个年轻人去诺伍德当了老师。这一去就杳无音信,直到两年后她下定决心打听消息,才知道他已经和自己的房东太太结了婚。那个女人四十好几了,是个富孀。

尽管如此,孟若太太还是保存着约翰·费尔德给她的那本《圣经》。她现在已经明白他不会——唉,她已经很清楚他到底会怎样不会怎样了。所以现在她保存着他的《圣经》,把当时的记忆放在心底,这都是为她自己留个念想。直到她死的那一天,足足三十五年,她都再没有提起过他一个字。

二十三岁的时候,在圣诞舞会上,她遇见了一个来自浴前谷的小伙子。那时孟若二十七岁,魁梧挺拔,仪表堂堂:满头黑发闪着亮泽,浓密的胡须还从来没有剃过,满面红光,嘴唇红润润的惹人注意,因为他总是开怀大笑。他的笑声浑厚爽朗,有种与众不同的魅力。格特鲁德·科波德看着他,不由自主地被迷住了。他生气勃勃,活力十足,说几句话就能逗人发笑,到哪里都如鱼得水般受人欢迎。她自己的父亲也不乏幽默感,但那是拿来嘲讽别人用的。这个人则不同:温柔,热情,没什么书卷气,也从不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严肃相。

她自己则正相反。她生性好奇,善于接受,也乐于聆听,在谈话中总是能不着痕迹地引导别人。她喜欢探讨各种想法,因此大家都觉得她是个才女。她尤其喜欢跟有见识的人讨论有关宗教、哲学或是政治方面的问题。但是这样的情形并不常见,所以她只能鼓励周围的人聊自己的生活并以此为乐。

从身材上来说她比较娇小纤弱,但是天庭饱满,披着一头棕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总是在四处打量着,看上去很坦诚。科波德家族的人都有一双美丽的手,她也不例外。她的穿着很素净,常常是一身青色的绸衫,配饰也不过是一条别致的银贝挂链,外加一枚绞金胸针,仅此而已。此时的她还白璧无瑕,心地虔诚,一片天真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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