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萝卜为咸菜这个话题上,作者将扬州、北京、四川和湖南对比来写,用简练的语言直接展示各地腌制萝卜的不同方法,展示出不同的地域特色。对这四个地点的描写相较于前文更为简略,使得文章总体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萝卜原产中国,所以中国的为最好。有春萝卜、夏萝卜、秋萝卜、冬萝卜、四季萝卜,一年到头都有。可生食、煮食、腌制。萝卜所惠于中国人者亦大矣。美国有小红萝卜,大如元宵,皮色鲜红可爱,吃起来则淡而无味。异域得此,聊胜于无。9爱伦堡小说写几个艺术家吃奶油蘸萝卜,喝伏特加,不知是不是这种红心萝卜。我在爱荷华南朝鲜人开的菜铺的仓库看到一堆心里美,大喜。买回来一吃,味道满不对,形似而已。日本人爱吃萝卜,好像是煮熟蘸酱吃的。
9 借景抒情
在文章的结尾,行遍大江南北的作者直言萝卜“中国的为最好”,这既是对家乡美食的肯定,也是其思乡、爱国情怀的间接表达。作者借写萝卜,抒发自己深深的乡情和浓厚的民族情节,让这份热爱更加真挚动人。
阅读赏析
汪曾祺先生是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是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他的作品聚焦个人化的生活细节,文风朴实亲切,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汪曾祺先生的《萝卜》语言平实、情趣盎然,字里行间流露出浓郁的生活气息。他热衷于展示不同的地方风俗,从江南人买萝卜、吃萝卜的习俗,到北方叫卖萝卜的方式无所不包。在文章的结尾,我们看到作者将对美食的热爱升华成了对家国的爱恋,这里使用了借景抒情的手法。借景抒情是指作者带着强烈的主观感情去描写客观景物,把所要抒发的感情寄寓在此景此物中,借描写此景此物予以抒发。汪曾祺先生的小说饱含着浓浓的人文气息和“中国味道”,这也源于他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对国家、民族的一腔赤诚。在我们进行写作时,要将自己的所思所想融于景物,方能做到“一切景语皆情语”。
阅读延伸
1.作者在文章中列举了各地诸多萝卜的吃法,试归纳文中所涉及的地点和有关萝卜的美食。
2.本文写作的层次结构有什么样的特征?这种写法有怎样的效果?
3.从文中找出一个你最喜欢的地点或食物,说说它为什么打动了你。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轻松学中文5教师用书
轻松学中文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