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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_(英)托马斯·哈代著;吴笛译(第四十四章) 第(2/5)页

去年这个时候,只差一天,就是克莱尔和苔丝结婚的日子;也只差几天,就是克莱尔甩下苔丝的日子。然而,在这个干燥、晴朗的冬天的早晨,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在白垩质的陡峻的山脊上,吸着稀薄纯净的空气,去完成这种使命,她倒也不觉得沉闷。毫无疑问,她这次出门所抱的希望,是想赢得她婆婆的欢心,把事情的经过全都讲给老太太听,把她拉拢到自己这边来,并替自己把那个逃走的人找回来。

她终于到达这一大片悬崖的边沿地带,它的下方就是肥沃的布莱克摩山谷,谷里仍是曙色朦胧,雾气缭绕。下面的空气是一片深蓝,不像上方这样暗淡。下面的田地是小块小块的,每块只有五六英亩,不像她近来干活的那个地方的农田,大片大片的,每片足有一百多英亩,所以,从这高处望下去,那数不清的小块田地,像是网络一般。上方的景物是一片浅褐色,而那下方的景物,如同富润谷一样,总是一片翠绿。然而,她不像以前那样爱那片山谷,因为她的苦恼就是在那儿铸成。对苔丝来说,如同对有过这般体验的所有的人一样,一个物体的美丽,并不在于物体的自身,而是在于物体的象征意义。

她沿着布莱克摩山谷的左首,从容不迫地一直朝西走去,经过几个名字都叫辛托的村庄,穿过从谢顿教堂通往卡斯特桥的大路,绕过多格堡和高斯陀。这两地之间,有一个名叫“魔鬼厨房”的小山谷。她再顺着山路,来到了十字碑前,那根石柱孤寂无言地耸立着,来标明此地出现过奇迹,或者出现过凶杀,或者兼而有之。又往前走了三英里来路,前面出现一条笔直而荒凉的罗马古道,名叫长梣路,她立刻穿过这条古道,拐进一条岔路,下了山,走到了名叫艾弗谢德的村镇,这时,差不多走了一半路程。她在这儿停了一会儿,又吃了一顿早饭,吃得香甜可口,不过,她想避开客店,所以没进“猪与橡实”旅店,而是在教堂旁边的一家草房里用了早餐。

剩下的一半路程取道于本维尔大道,这时,乡间的色调变得柔和起来。但是,随着她与目的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她的信心也越来越弱了,她的计划也显得越来越难以完成。她发现,她的目的地非常清楚,可是周围的景物却极其模糊,所以她不时有迷路的危险。不过,大约正午时分,她好歹还是站到了通往一片低地的栅栏门前,那片低地里,坐落着爱敏斯特镇以及镇上的牧师住宅。

她看到了那座教堂的钟楼,知道在那下面此时此刻正聚集着牧师和全体教徒,在她的心目中,那是个非常严肃的地方。她有些后悔不该在礼拜天来。像老牧师这样的好人,决不会明白她的处境,只会因她选择礼拜天而对她存有偏见。但是已经到了这一步,她也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她把走了这么远路的笨重的靴子脱下来,换了一双纤小漂亮的漆皮鞋子,而把那双靴子塞到了门柱旁边她回头容易找到的树篱里面,接着,她开始往山下走去。尽管她离牧师住宅越来越近,可是,她脸上刚才被冷风吹出来的红晕却在渐渐消退。

苔丝希望遇上一件对她有利的事情,但怎么也没遇上。牧师住宅前的草地上,灌木在寒风中发出令人很不舒服的沙沙声。她无论怎样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即使是穿上自己最好的服装,也感受不到这儿住着的就是她亲近的家庭。不过,无论是在天性还是在情感方面,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把她和他们分离开来,在痛苦与欢乐、生存与死亡、思想以及身后等诸多方面,他们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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