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所有考虑促使我们提出这样的假设——从某种意义上说,基本需求在某种可察觉的程度上是由体质或遗传决定的。截至目前,由于欠缺所需的遗传或神经学技术,这种假设无法直接证明。其他分析方式(如行为、家庭、社会、民族方面的研究)往往并不支持遗传假设,尤其是在不太明确的案例中,而我们的假说显然本身就不够明确。
下面我们会尽可能地收集一些可利用的资料并提出一些理论(Maslow,1965),用以支持似本能假设。
(1)提出新假说的主要缘由是旧有的解释失败了。本能论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此前的一系列复杂的环境论和行为论几乎完全建构在联想学习律的基础上,是一套基本完整的解释工具。
整体而言,可以说这种心理学方式完全不能解决动态的问题,例如价值、目标、基本需求、需求的满足与挫折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包括健康、精神病理问题、心理治疗等)。
没必要通过详细论证来证实这个结论。值得注意的是,临床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家、社会工作者和其他所有临床医生几乎都不会使用行为主义理论。在没有充分理论基础的前提下,他们非常坚强,尝试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建立广泛的实践结构。比起理论学者,他们更接近实践者。注意,这些临床医生使用的是一种非常粗糙、不成体系的动态理论,认为本能在其中起到基础性作用,一如改良版的弗洛伊德理论。
一般来说,非临床心理学家只认同饥饿、口渴等心理冲动是本能的。在此基础上,借助于调节过程,就可以假定更高级的需求都是派生或习得的。
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我们学会爱自己的父母,只是因为他们养育了儿女,提供了许多帮助。在这样的理论里,爱成了商业买卖或物物交易的副产品,成了广告从业者口中的“客户满意度”的同义词。
笔者所知的任何单个实验都说明,对爱、安全、归属、尊重、理解等需求而言,这种看法是正确的。它一直被简单地假定为没有进一步的麻烦。这一假设之所以始终存在,可能只是因为它实际上从未被仔细研究过。
当然,条件作用的数据并不支持这样的假设;相反,这种需求表现得更像非条件反射,而不是二级条件反射。在完全基于“内在强化”的操作性条件反射中,这些似本能的给予被简单地认定为理所当然,称之为学习理论。
事实上,哪怕是在普通的观察层面,这一理论也遇到了很多困难。为什么母亲如此热切地奖励子女?这些奖励是什么?怀孕、分娩的痛苦该如何回报?如果亲子关系说到底只是一种利益交换,母亲为什么要签署这么糟糕的商业协议?此外,为什么所有临床心理学家都认为,孩子不仅需要食物、温暖、照料等奖励,还需要爱呢?为什么他们将爱作为某种超越、凌驾于那些奖励之上的东西?爱只是一种累赘吗?高效而冷漠的母亲,会不会比低效(或贫穷)而慈爱的母亲更好?
还有许多令人不安的问题。究竟什么是奖励——哪怕是生理上的奖励?我们必须假定,它是一种生理上的快乐,因为这一理论旨在证明所有的快乐都源自生理。不过,安全需求的满足(如温柔的拥抱、轻柔的对待、不摔跤、不害怕)是生理上的吗?为什么对婴儿咕咕哝哝、微笑、拥抱、关注、亲吻会让他开心?给予、奖励、喂养孩子,为孩子牺牲自己,怎么能算是对父母的奖励呢?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奖励的方式和奖励本身同样有效。这对奖励的概念本身有什么意义?规律、可靠的喂养是否能满足饥饿的需要,或者还有其他方法?纵容能满足哪些需求,尊重孩子的需求?要在孩子愿意的时候再断奶或训练上厕所吗?为什么过度制度化的孩子这么容易患上精神疾病,不管他们的生理方面得到了多好的照顾?如果对爱的渴望归根结底就是对食物的需求,为什么我们不能通过进食满足爱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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