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算不上是幸运之人。高雅一点的说法,就是我们注定只是露水情缘,短如春梦。
几次夜不归宿,引起了娘的猜疑。尽管我给出了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请来朋友到家里做证。证实夜不归宿是因为与好友聚会,喝酒过多,畅谈平生抱负而忘记了时间。
可我娘哪是等闲之辈,她悄悄跟踪我。在别院里,我和表妹被撞破,百口莫辩。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给了娘最具恨意的目光。是的,我恨她。恨她太过无情,棒打鸳鸯。但我把心碎的表妹独自搁下,低头弯腰地跟随在娘身后的行为,令人齿冷。
转身的那一刻,我再也没有勇气看表妹的眼神。我怕以后会噩梦不断,无处藏身。
天下男儿皆薄幸,我陆游也不例外。
娘逼我再娶,我自知不可逃脱,索性奉命完婚。
王氏是个温柔似水的女子,安静本分,却给不起我任何**。
我假装漫不经心,可无数个风声雨声之夜,都令我无法抑制地思念表妹。她的任性、她的秀丽、她的妩媚,满足了我对一个青春女子所有的幻想。
而这些,王氏似乎一无所知。又或许,她都知道,只是不说。我也不至于傻到自寻烦恼,倒也乐得清净。
不久后,便闻得唐琬再嫁的消息。她居然嫁给了皇家后裔同郡士人赵士程。这个赵士程,据说还是个风流文人。
这则消息让我万分悲痛。我甚至怪表妹,觉得她不应该这么快就辜负我。只要一想到,她在其他男人怀抱里风情万种,恨她的心都有了。
那时候,我几乎忘记,是我负她在先。是我给了她一纸休书,无情地另娶别人。
但我是个男人。烦闷之际,便私底下找人打听关于表妹和赵士程的消息,得知赵士程是个宽厚重情的潇洒男儿,对新婚之妻千恩万宠。
原来女人无情起来,比男人更胜一筹。
那段时间,我每天想象他们在一起交杯换盏,耳鬓厮磨。那绝色佳人,原本只该属于我。这惬意人生,也该是我与她一同享受。
如今,竟成了我生命中,再也回不去的遗憾。
我试图挽留什么,却什么也抓不住。想要重新找回什么,却失去了趾高气扬的理由。
我的生活,开始有些苦涩;慢慢地,有些麻木;后来,淡若轻风。为了一个背叛我的女人,陷入漫长的思念,实在是太不值得。我开始挑灯夜读,誓要金榜题名。
二十七岁,这一年是我命里的劫。
我只身离开故乡山阴,凭我飞扬的才气,博得了考官陆阜的赏识,被荐为魁首。
因为欢喜,我生出游春的兴致。我真的无法忘记,那个满城春色的一天。我和唐琬,在绍兴城外的沈园,不期重逢。
当我看到表妹唐琬和她风流倜傥的郎君赵士程携手游春时,内心波涛翻滚,再也不能平静。原来几年的云淡风轻,都只是自欺欺人。
她还是那么美丽风情,只是名花有主。而他的英俊洒脱,令我自叹弗如。这一对玉人,让我万分妒忌。真是天意弄人啊,那佳人,不是该和我游春赏花吗?
真的好讽刺。更可恨的是,赵士程这小人,居然大度到让唐琬亲自为我送来酒菜。这是不是在向我炫耀,他是如何豁达,如何比我更懂得疼惜女人?
我的女人。不,唐琬已嫁作他人妇。那曾经为我抚琴的纤纤玉手,我连轻轻碰触一下的资格都没有了。
看到她低眉微笑,我内心爱恨交加。喝一杯黄縢酒,话到嘴边,怎么也说不出口。
来不及一解心头之恨,这个赵士程,居然带着唐琬匆匆离去。
算他狠。连与我较量的机会都不给,果真是心有城府之人。难怪表妹风华依旧,与我离别五载,还以为会是明日黄花,她却丝毫不见憔悴之色。
沈园的重逢,赵士程的大度,唐琬的贤惠,如若被传到江湖上,真是我人生一大耻辱。我不能只顾着伤心,要懂得温柔地反击。我要让唐琬知道,我对她刻骨的爱。让天下人知道,这些年,是她背叛我,我要让她内疚一生。
我在沈园的一处白墙上,用极尽哀怨的文辞,深情的笔触,题了一首《钗头凤》: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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