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中的形象往往会传播得很广,当时我的社会声望已远远超出学院,被选为整个上海市的中文专业教授评审组组长,兼艺术专业教授评审组组长。每次评审,我们对那些在灾难岁月投机取巧、丧失天良的文人都断然予以否定。于是,我又拿起了那支笔,一次次重重地写下了否定结论,又浓浓地签上自己的名。那支笔在当时,几乎成了法官敲下的那个槌子,响亮、果敢、权威。
这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那时说得上仕途畅达,官运亨通。已经是全国最年轻的高校校长,却还常有北京和上海的高官竭力要把我拉进更高的权力圈子,这在当时很容易。于是,有了一次次长谈,一次次规劝。这些高官,后来都成了非常显赫的领导人。但是,我太明白我的笔的秉性。它虽然也有能力继续成为更大法官的槌子,但它显然并不愿意。
我对它,也产生了更大的计划。这支笔在我手上,已经浸透百年的血泪,我却希望它去重醮千年的辉煌。我知道它所吐出的文字,不止仅有控诉功能。我知道它渴望着描绘褪色已久的尊严。
于是,我在上上下下的极度惊愕中辞职了。辞了二十三次,才被勉强批准。然后,穿上一件灰色的薄棉袄,去了甘肃高原,开始踏访公元七世纪的唐朝。
当年寻找古迹,需要长时间步行,而那些路并不好走。在去阳关的半道上,我几度蹲下身去察看坟丘密布的古战场,把我插在裤袋口上的旧钢笔弄丢了。
那支旧钢笔不值什么钱,但正是它,我在辞职前反复搓弄,就像古人搓弄占卜用的灵枝,卜问前程。那支笔每次都顽强地告诉我,只愿意把我的名字签在文章上,而不是文件上。
既然它对我有点重要,我就低着头在沙原上找了一会儿。但那地方太开阔、太芜杂了,当然找不到。转念一想也释然了:这支笔是陪了我很久的老朋友,从现在起,就代表我陪陪一千多年前的远戍将士和边塞诗人吧。
我考察的习惯,不在现场抄录什么,只在当天晚上回到旅舍后才关起门来专心写作。记得在兰州我曾长时间住在一个极简陋的小招待所里,简陋到上厕所都要走很远的路。当地一位年长的文人范克峻先生读过我的不少学术著作,又看到我行李简薄,便送来了一支圆珠笔和两沓稿纸。这种圆珠笔的笔杆较粗,比我为爸爸写“交代”的那一种更好用。只不过那稿纸太薄,一写就穿,落笔要小心翼翼。范先生说,当地文具店,只有这种稿纸。
我把白天的感觉写成一篇篇散文,寄给在《收获》杂志做编辑的老同学李小林。邮局找不到,就塞到路边一个灰绿色的老邮筒里。这时才觉得范克峻先生给我送薄稿纸算是送对了。稿纸薄,几篇文章叠在一起也能塞得进那邮筒。
写了就及时寄走,是怕在路上丢失。有的地方连路边邮筒也找不到,那就只能将写好的文章随身带了。随身带,更是要求稿纸越薄越好。由此我养成了习惯,只用薄稿纸。这一来,那种容易划破薄稿纸的圆珠笔,就需要更换了。
当然,写起来最舒服的还是吸墨水的钢笔。但这对我这个不断赶路的旅行者来说,就很不方便,因为必须随身带墨水瓶。墨水瓶都是玻璃做的,夹在行李里既容易洒,又容易碎。据说过去安徒生旅行时是把墨水瓶拴根绳子挂在脖子上的,那就不会洒,也不会碎了。但我不会模仿他,因为那样不仅难看,而且还有显摆自己“很有墨水”的嫌疑。安徒生旅行时还肩扛一大圈粗麻绳,那是准备在旅馆失火时可以滑窗而逃。可见,他走得比我还麻烦。
后来我还是学了安徒生的一半,随身带墨水瓶,但不挂在脖子上。选那种玻璃特别厚的瓶子,瓶口拧紧处再垫一个橡胶圈。但这样还是不保险,因为几经颠簸后,瓶盖易裂。所以再加一个笨办法,在瓶盖外再包一层塑料纸,用细麻绳绕三圈扎紧。行李本来就很小,把墨水瓶塞在衣服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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