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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的盛宴_(美)厄尼斯特·海明威;张佳玮译(秘密的乐趣) 第(3/4)页

于是我坐在一张餐厅椅上,围着块毛巾,她给我剪了与她一样的发线,将所有头发朝后梳,又将耳朵上的鬓角都剪了。然后她说,“我错了塔蒂,我先前说要留四个月,估计会更久一点。”

“这么久?我在多伦多,一整个月都没让他们剪两边或头顶。我只是六个星期前把后面剪了剪。”

“这些你怎么都记得?”

“我一知道咱们要离开就记得这些了呀。就好像要出狱似的,这些细节总会记住的。”

“到了秋天也不太晚。没关系,塔蒂。我剪了那条发线,因为头发得继续长,这样就会长成我这样了,看,”她挽起头发放到耳后,又坠到前面,“就从这里开始。你的头发就在那里长厚,现在本就够长了,一个月后,头发就会长过耳朵。你怕么?”

“也许吧。”

“我也有点怕。但我们到时候会剪的,好么?”她说。

“好。”

“你能答应,我真高兴。”

“我们确实想留这发型嘛,不是吗?”

“是吗?”

“是嘛!”

“那我们就留呗!”

“你确定吗?”我问。

“确定。”

“别人怎么说都不会有关系吗?”

“没关系。”

“好,那我们就算从昨天开始留了。”

“你是从离开多伦多开始留了。”

“不,我也打昨天开始,我们一起。”

“我们就这样留头发,不去担心别人的看法,自个儿开心。我们现在一起开始了,你开心吗?”

“你能想出这主意,我都为你骄傲。”我说。

“现在我俩有另一个秘密了。我们不告诉任何人。”

“绝不。我们要留多久的头发呢?”

“一年?”

“先留六个月。”

“走着瞧吧。”

那些年我们还是去奥地利过冬。在施伦斯,没人关心你穿什么,没人关心你的发型,只是我们从巴黎来,有些当地人以为这是巴黎的时尚发型哩。以前巴黎流行过这发型,所以大概又流行起来了吧。

旅馆老板赫尔·内尔斯先生曾在洛林住过,留着个拿破仑三世时代的皇室发型,他跟我说他记得以前,人人都留长发,只有普鲁士人才剪短发。他说巴黎能复古流行起长发风潮,他大感欣慰。我先前常去的镇上理发店,理发师对时尚重回正轨大感奇异,颇有兴趣。他说他在意大利看过插图。他说并非人人都留长发,但这风潮能复辟他很高兴。他觉得这是对战争岁月的叛逆。真是扎扎实实的好事。

之后他又告诉我,镇上有些青年也想剪出类似的发型,但还没得心应手呢。他问我这发型留了多久来着。

“大概三个月了。”

“那他们得耐心了。他们都指望一夜间让头发长到齐耳呢。”

“这真得耐心。”我说。

“那么要合着时尚发型,你头发得留多久呢?”

“六个月吧。确切时间谁知道呢?”

“我有种草药,之前用着就很成功。这玩意催生头发特别棒。你要试着搽点儿吗?”

“这玩意闻着怎么样?”

“就只有草药味。挺宜人的。”

于是我拿了草药,闻着确实很有草药之感。我经停酒吧时,发现其他年轻人闻起来都这个味道。

“所以他也卖这个给你啦?”汉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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