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兹拉·庞德从来很够朋友,总是与人为善。他与他妻子多罗茜在香圣母院路的居所之穷愁,与格特鲁德·斯泰因的工作室之豪奢,简直相映成趣。那地方采光不错,靠炉子取暖,墙上挂着的画,出自与艾兹拉相熟的日本艺术家手笔。那些艺术家都是日本贵族,长发乌黑闪亮,鞠躬时甩到前面,我对此印象深刻,只是不喜欢他们的画。我看不懂,也不觉得其中有深文奥义;到我看懂时,又觉得毫无意义。我很遗憾,却无能为力。
多罗茜的画我倒喜欢得很,我还觉得多罗茜本人容貌漂亮,身材优美。我也喜欢戈蒂耶—布尔泽斯卡雕塑的艾兹拉头像,也喜欢这位雕塑家作品的照片。艾兹拉拿了那些照片给我看,附在了艾兹拉撰写的一本介绍戈蒂耶的书里。艾兹拉还喜欢皮卡比亚的画,但那时我觉得那玩意一文不值。我也讨厌温德姆·刘易斯的画,艾兹拉却喜欢得很。他喜欢自己朋友们的作品,作为朋友来说这么做很够交情,但以友情来评断作品优劣却不大好了。我们从不就此争执,因为我总对不喜欢的东西缄口不言。我想,如果一个人喜欢他朋友的绘画或文字,就像另一些人喜欢自己的家庭似的:对此置评颇为无礼。有时为了不去指责自家人或妻子婆家人,你得忍耐许久;但对付拙劣的画家就简单多啦:你闭眼不看就是了,反正他们同自家人不同,不会仗着亲属关系就做坏事。对家里人却不同,你即便不看不听不回信,他们还是能在许多方面伤害到你。艾兹拉待别人比我仁厚许多。他自己那些作品,写得到位时,如此完美无缺;他自己犯了错,又如此诚恳,对自己的错误见解又执着,待人又如此亲切,这一切令他在我心中成就了一个圣人形象。他性子焦躁,但许多圣人大概也都如此。
艾兹拉要我教他拳击,那天黄昏我们正在他工作室练习,我初次遇到了温德姆·刘易斯。艾兹拉练拳击不久,若让他在熟人面前吃亏我会觉得不堪,于是我尽力让他出风头。但效果不好,因为他原懂得击剑,我当时正教他将左手也用进拳击中,让他保持左脚在前,右脚跟上,保持平行。这是基本步伐。我一直没教会他左勾拳。教会他缩短右手出拳幅度,也是后来的事了。
温德姆·刘易斯俨然这一带的大人物似的,戴顶黑色宽帽,穿得像歌剧《波西米亚人》里钻出来的人。他的脸让我想起青蛙,不是牛蛙,就一般的青蛙,巴黎这个水塘对他而言太大了。那时节我们相信,任何作家和画家都能穿他们自己的衣服,艺术家没有标准制服。但刘易斯穿了件一战前的艺术家制服。他那样子让人难堪。他摆出傲慢的神情,看我闪过艾兹拉的左手刺拳,或是用右手套隔挡。
我想停下来,但刘易斯坚持要我们继续打。我看得出来,他对境况一无所知,他在等着看,希望艾兹拉会受伤。然而什么都没发生。我并不反击,只让艾兹拉追打我,坚持用左手出拳,追加一些右手拳,然后说我们打够啦,拿罐水来冲洗净,用毛巾擦干,穿上运动衫。
我们喝了点东西,我就听艾兹拉和刘易斯谈论伦敦和纽约的人们。我佯装漫不经心地仔细端详刘易斯,就像拳击时用的技巧。我觉得我再没见过比他难看的人了。有些人的邪恶看脸便能得知,就像名种赛马容易看出好血统。他们讨厌得像硬下疳。刘易斯倒没流露出邪恶,就是难看。
回家路上我尽力寻思,他让我想起了什么呢?我想到了各色词汇,除了泥腿子外,都是医学用词。我试图分析描述他的脸,但我只能记得他的眼睛。黑色帽子下方,我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是未遂强奸犯的眼睛。
“我今天见了个最难看的家伙。”我对我妻子说。
“塔蒂,别跟我谈他。”她说,“请别跟我谈论他。我们都要开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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