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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小说及其作者_(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张乐译(Ⅱ) 第(1/2)页

我匆匆浏览了一些并不充分的资料,思考起其中讲述的菲尔丁的一生,心中忽然腾起某种特殊的感觉。他是这样一个真实的人。阅读他的小说时会发现,极少有小说家能像他这样把自己的生活融入到作品中,这种亲切的感觉仿佛是与多年至交才会有的感情。他的身上独有一种现代感,这即使在今天的英国人身上也并不常见。你也许能在伦敦和他打个照面,也许在纽马克特,在狩猎季节的莱斯特郡,或八月份的考兹、隆冬时节的戛纳或蒙特卡洛。他是位绅士,风度翩翩。长相英俊,性格和善,很好相处。他并非极有教养,却很尊重那些有教养的人。他喜好女色,经常被当成奸夫惹上官司。他不是一个本分的劳动者,也的确没有必要成为这样的角色。尽管终日无所事事,却绝非游手好闲。他挣的钱足够花销,为人也足够慷慨。倘若战争爆发,他一定义勇参军,这点无须质疑。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攻击性,人人都喜欢他。等年岁增长,韶华逝去后,他的日子开始难过,生活也不再如往常顺心。不能继续驰骋猎场了,但打起高尔夫球仍是一把好手,在俱乐部的棋牌室也能看到他的身影。他与某个阔绰的寡妇旧情复燃,成了婚,在人到中年的时候安定下来,变成了一名模范丈夫。今天的世界已经容不下他这种人,再过几年,他们就要灭绝了。这个活生生的人,我想,就是菲尔丁本人吧。只是恰好他天赋异禀成为一名作家,只要他想,便能辛勤创作。他沉迷于酒色。人们在说到美德的时候,脑子里无非是两性那档子事,而贞操不过是美德的一部分,甚至还不是首要的那部分。菲尔丁有强烈的欲望,并毅然决然地听从欲望驱使。他自是知道如何温柔地爱人。而爱情不是感情,这两者差得很远;爱情植根于性,性的欲望有时却可以脱离爱而存在。否认性欲只是虚伪或无知的表现。性欲是动物的本能,和饥饿口渴一样没什么好羞愧的,也没有理由不去满足它。如果说菲尔丁享受**带来的快感,即使他有些**,但也并不比大多数男人糟糕到哪去。像我们一样,他也会为罪行忏悔,而一旦再有机会,又一错再错。他脾气急躁,但心地善良慷慨,在最容易堕落的年纪还能保持真诚;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充满勇气,值得信赖;对朋友仗义,一直到他去世,这些朋友还对他忠心耿耿。尽管他懂得宽容别人的过错,但痛恨心狠手辣、两面三刀的行径。成功没有使他膨胀,只要有一对松鸡、一瓶葡萄酒在手,再大的困境也能顽强渡过。他以高涨的精神和十足的幽默感充分享受着人生。实际上,他正如自己笔下的汤姆·琼斯,和另一个人物比利·布斯也不可谓不相似。他实在是个很好的人。

然而,我必须承认我所描绘的亨利·菲尔丁与彭布鲁克学院院长在菲尔丁传记中所形容的有所出入,从那本不朽的作品中我获得了大量有用的信息。“直到如今,”院长这样写道,“菲尔丁在大众眼中的形象才变成一个杰出的天才,有一副我们所谓的‘好心肠’和其他招人喜欢的品质;过去的他似乎沉迷酒色,不负责任,做尽蠢事,甚至犯下一些更为严重的恶行。”院长极力想让读者相信,菲尔丁曾被世人恶意中伤。

但杜登博士试图反驳这一观点,即使菲尔丁仍在世时,人们普遍相信了这种说法。那些熟悉菲尔丁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在当时那个年代,他被在政坛和文坛树下的敌人剧烈抨击,而一些控诉很可能被过分夸大了;控诉想要生效就必须可信。比如已逝的斯塔夫·克里普斯爵士有很多死敌,他们迫不及待想要搞臭他,说他是个叛徒,背叛了自己的阶层;但绝对不会说他是好色之徒或是酒鬼,因为克里普斯爵士向来以道德崇高、生活检点为人所知。这样造谣只能让造谣者滑天下之大稽。同样地,名人身边的八卦轶事也许并不属实,但至少它们听上去像真的,否则也不会被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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