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小说都以全知者视角写成,就此可以推测小说家通常认为这样写作是解决某些问题的最佳方式;但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故事也自有其长处。好比亨利·詹姆斯的写法,第一人称叙述的运用增强了可信度,使作者保持切题;因为他告诉你的只能是自己看到、听到或做过的事情。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如果能用到这种方法那就太好了,可惜鉴于当时的出版方式和国民特性的原因,他们的作品都散漫无形,不着边际。第一人称写法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使读者与叙述者同情同感。你可以不赞同他,但却不得不关注他,与他同想同感。然而这种方法的一个弊端在于,以《大卫·科波菲尔》为例,当叙述者即主人公时,他便无法自然地说出自己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事实;谈到自己的英勇事迹时,也难免显得虚荣,而当所有读者都发现女主人公已经爱上了他,只有他还毫无察觉时,就有愚笨之嫌了。这种写法的更大弊端是所有作者至今都未能完全解决的,即一个身兼叙述者和主人公两个角色的人物,往往比其他人更显苍白,而不够真实。我曾自问为何如此,唯一能想到的解释便是作者从主人公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所以自内而外地主观观察这个人物,从他口里说出自己看到的东西,将自身感受到的困惑、软弱、犹豫一并赋予他。塑造其他角色时则是身处其外,客观地通过想象和直觉着手。如果他有幸拥有狄更斯一样的卓越天赋,便能在观察其他角色时带有十足的戏剧张力,使之趣味盎然,就连他们的古怪行径也都显得有声有色;这些角色因此鲜活起来,而仿佛作者自画像一般的主人公自然就黯淡苍白了。
有段时期还特别流行另一种体裁的小说。这种小说为书信体,每封信都是第一人称视角,但出自不同人之手。书信体小说具有极强的真实感。读者会轻易相信这些是真实的信件,由书信中的落款人而写,只是因为秘密泄露才不慎流传出来。作者借书信体小说最想达到的无非就是真实感,他想让你相信他所说的都真实发生过,就算像敏豪生男爵[5]的奇遇一样荒诞或像卡夫卡的《城堡》那样恐怖。但这种体裁也有严重缺陷。这是一种迂回、复杂的叙事方式,有时拖沓得令人无法忍受。信件往往太啰嗦,包含太多无关紧要的内容。读者越读越无趣,于是书信体小说的热潮就渐渐退去了。这种体裁的小说中有三部可以称为杰作:《克拉丽莎》《新爱洛依丝》《危险关系》。
在我看来,仍然有不少以第一人称视角写作的小说回避了其写法的缺陷,且充分发挥了优势。这也许是最为方便、最实用的小说写法。这种写法运用的集大成者莫过于赫尔曼·梅尔维尔的小说《白鲸》。在书中,作者既是讲故事的人,却又并非主人公,讲的也并不是自己的故事。他是书中的角色,与故事里的人物保持或多或少的密切关系。他的角色对情节没有决定性影响,反而是书中关键人物的知己密友,负责调解和观察他们。像古希腊悲剧中的歌队一样,他对亲眼目睹的事情进行反思;哀悔也好,劝慰也罢,却无力改变任何事情的走向。他向读者吐露真相,告诉他们自己了解、希望或害怕些什么,但他陷入窘境时也会如实相告。他不必将这个角色设置得愚昧无知,也不需像亨利·詹姆斯的小说《奉使记》中的斯特雷瑟那样,向读者隐瞒那些作者有所保留的事实。恰好相反,他可以是作者笔下一个机灵而清醒的人。作者和读者合为一体,他们对书中的人物、角色、动机和行为抱有同样的兴趣,读者因此对书中的人物产生熟悉感,这与作者在创造人物时所感受的无异。作者通过这种写法所实现的真实感,和作为小说主人公的第一视角写法一样令人信服。他在塑造人物的同时激发读者同感,即使角色身上带有主角光环,读者也不会像阅读以主人公为第一视角的小说那样感到厌烦。一种能够促进读者与角色之间默契,并且增强真实感的小说写法,自然值得我们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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