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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小说及其作者_(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张乐译(Ⅲ) 第(2/5)页

菲尔丁将《汤姆·琼斯》分成好几卷,每卷前面都配有序言。一些评论家对此大加赞赏,认为这些序言让小说更添精彩。但我认为他们只是对原本的小说不那么感兴趣罢了。一位随笔作家在写作时先选定一个主题,然后展开。如果这个主题对你而言非常新颖,你会从中学到很多之前不知道的知识,但新颖的主题难找,所以通常情况下他只能用自己的态度和看待事物的独特方式来吸引读者。也就是说,他希望读者能对他本人产生兴趣。但阅读小说可不是这样。我们不关心作者是谁;他只是个讲故事的人,向你引荐书中的一众人物罢了。小说的读者总想知道某个角色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正是作者让我们对这个人物产生了好奇心,如果他连这点都没做到,我们还读小说做什么?一部小说总不宜多读,它终究不能被视作教育或启迪之媒介,而是一种放松头脑的方式。菲尔丁在序言随笔里提到《汤姆·琼斯》完书后他写的其他几部作品。可这序言本身和他介绍的作品无关;他自己也承认这些序言给他带来不少麻烦,大家都搞不懂他的目的是什么。他不会意识不到有很多人诟病他的小说低级败坏,甚至下流不堪,也许正是想借此来提高一下作品的档次吧。这几篇随笔充满智慧,某些地方写得极为高明;如果你熟知小说,阅读随笔时一定能乐在其中;但第一次阅读《汤姆·琼斯》的读者最好还是跳过这些吧。《汤姆·琼斯》中的情节一直大受赞赏。我从杜登博士那儿得知,柯勒律治曾说过:“菲尔丁真是集文章之大成者!”斯考特和萨克雷也一样为其痴迷。杜登博士引用了下面一段话:“道德或不道德,只要把它当成纯粹的艺术作品来评价,它就是一部令人惊叹的人类智慧的杰作。没有哪个情节是无关紧要的,它们都推动了故事主线,由之前的情节发展而来并和主题紧密相关。这种文学技巧的高深——如果可以这样总结的话——在其他小说中并不具备。你能把《唐·吉诃德》砍掉一半,或增加、调序、改写沃尔特·斯考特的任何一部小说,这都不会有什么损失。罗德里克·蓝登以及其他小说主人公的故事都经历一番曲折,最终真相大白,角色喜结连理。但《汤姆·琼斯》却首尾呼应,想想作者下笔之前在头脑里构思、完成了这样完美的结构,实在堪称奇迹。”

此言有夸大之嫌。《汤姆·琼斯》的风格来源于西班牙流浪汉小说,还可见《吉尔·布拉斯》的影子,其简洁的构造是该题材小说的特性:主人公因为某些原因离开家庭,在旅途中遇到诸多奇遇,集合了人生可能经历的各种处境,命运起伏不定但最后依然赢得财富,抱得美人归。菲尔丁在照这一模式发展的同时,又添加了很多其他不相关的故事。作者之所以采用这种不招人喜欢的手段不仅是因为我在本书第一章中提到的原因——增加故事长度好跟书商交差,还有部分原因是一长串的经历容易让人生厌,不时讲个故事才能刺激读者的兴趣,以及,即便他们想创作短篇小说,也难有办法保证其出版面世。评论界对此种手段严加责备,可它依然难以匿迹。就我们所知,狄更斯在《匹克威克外传》中也这样做了。所以,阅读《汤姆·琼斯》的时候可以跳过“山中人”一章和菲兹赫伯特夫人的自白,不会有什么损失。萨克雷说的“书中所有情节都推动故事主线并由之前情节发展而来”也不够准确。汤姆·琼斯和流浪汉的偶遇就没有下文;对亨特夫人的介绍,以及她向汤姆求婚的情节也毫无必要。关于百元英镑钞票的故事来得莫名其妙且异常失真。萨克雷惊讶于菲尔丁在动笔前就先构思好了所有结构。但我不信他此举有任何超越萨克雷本身的地方,尤其在萨克雷创作《名利场》的过程中。我想也许更可信的是,他提前想好了小说的主线,其他情节只是一边写一边构造出来。大部分情节都写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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