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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小说及其作者_(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张乐译(十一位作家) 第(5/1)页

在本书终章,在毛姆的想象里,我们的十位作家聚于一堂。这场突破国籍地界,甚至穿越了时间的聚会,实在令人酣畅淋漓。如果毛姆也出席了这场宴会,他会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宴会厅的一角走来一个小个子男人,他最晚进场,但以最快的速度走到宴会中心—— 一身讲究的厚毛呢料竖纹套装,丝质的口袋巾和浅褐色的衬衣搭配,领带紧紧束到脖口。他的左手小指上戴着硕大的镶祖母绿宝石的戒指,食指和中指间夹着香烟。头发一丝不苟地向后梳齐,想保持这种发型,少不了出门前要多抹些发油。他的眼睛不大,但炯炯有神,嘴角稍稍下坠,呈现出一种最成熟老练又略带失望和消极的表情。小个子男人来到巴尔扎克身边,语气稍显激动:“巴尔萨先生,终于见到您了!您是我心里最伟大的作家。”后者也许早已习惯了同行的艳羡崇拜,他把毛姆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淡淡说:“我看过你的剧本。呃……你手上的戒指不错。”偶像的冷淡态度让毛姆觉得有些愤怒和羞耻,他转身加入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和狄更斯的闲聊,这三人的气氛有点尴尬,陀思妥耶夫斯基坚持认为世界上只有两种小说:他的作品,和其他人的作品。托尔斯泰则不以为然:“任何没有教化意义的小说,怎么能称为伟大?”狄更斯全程乐呵呵的,大有坐山观虎斗的架势,他说:“卖得好的小说,就是伟大的小说。”毛姆不便直接点头认同,毕竟在一群文人中谈钱,很容易就沦为众矢之的。他假作沉思,然后说:“我坚决主张为娱乐而读书。”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对视一眼,几乎同时嗤鼻一笑:英国佬啊!

奥斯汀小姐和勃朗特小姐坐在长沙发的两侧,互相不说话。奥斯汀的眼睛轮番盯着在场的每位男士,恐怕是为了回家跟姐姐吐槽一番。勃朗特小姐唯一的兴趣似乎在场上的女服务生身上,她定定地看着她,不知是在研究她的穿衣打扮还是心里另有想法。毛姆认为美丽应是一个女人的社会责任,所以他打量这两位女作家的眼光难免过于严格。勃朗特小姐在他心里除小说家外,还是个伟大的诗人。但她那副愤世嫉俗的假小子神态实在令毛姆不敢恭维。犹豫片刻,他选择坐在了奥斯汀小姐身边。“您的《傲慢与偏见》我非常爱读。”“您的《面纱》也不错。”冷冷地打过招呼后,两人开始了对彼此的打量:她在他眼中是头脑魅力远大于外形魅力的可怜的女人,他在她眼里是其貌不扬、财富有限的二流单身汉。

毛姆很快便如坐针毡,起身走了。他觉得自己有义务把赫尔曼·梅尔维尔从亨利·菲尔丁和福楼拜身边“解救”出来。至少他觉得,他们并不是一种人。菲尔丁和福楼拜都过于精明,这种精明也可以称作入世。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出于可谓功利的目的,尽力把事做到最好。精明的人总是少了点趣味,而梅尔维尔,则更像毛姆心里的斯特里克兰德。

“先生,您出过海吗?”梅尔维尔问。

“还没有这样的机会,很遗憾。”毛姆作答。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奇怪的是,梅尔维尔的声音里并听不出遗憾,他反而激动地抬了抬眉毛,“我十七岁就跟船出海了,太平洋上的海水气味比我家里的味道还要熟悉!我好几次在食人岛上险而逃生,后来发生的事,连霍桑听了都惊讶不已……”

毛姆没有听下去,快步走开了。他对人性的了解,犀利得像一把手术刀。任何的炫耀,即使打着文学的幌子,也能被他一眼识出。他那么聪明,可又是自卑的。这种自卑也许又来源于聪明,或者说一种透彻的大智慧,当入世和清高同时出现在一个可怜的人身上,那无异于一种最狠毒的折磨。毛姆穿过宴会厅,穿过熙攘的人声,穿过奥斯汀小姐犀利的眼神,穿过嬉皮笑脸的司汤达的俯视,快步走到了阳台。他是在场第十一位作家,也是唯一一位评论家。但他又算哪门子的评论家呢,毕竟满地都是六便士,可他只想看见月亮。

译者 张乐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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