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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小说及其作者_(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张乐译(Ⅱ) 第(1/4)页

1821年,居斯塔夫·福楼拜出生在法国鲁昂。他的父亲是位医生,管理着一家医院,和妻儿一起在那儿生活。这是一个幸福美满、受人尊敬、收入阔绰的家庭。福楼拜的童年和其他同一阶层的法国男孩一样:他去学校念书,和其他孩子交朋友,但深受内心孤独的折磨。对性格敏感的人来说,这种孤独感甚至会伴随终生。“我十岁时就去上学了,”他写道,“很快就对人类产生了厌恶。”这话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这样想。他从十几岁开始,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了。在当时,浪漫主义盛行,悲观主义因此成为一种风尚:福楼拜同校的一个男孩朝自己的脑袋开了一枪,另外一个则用自己的领带上吊了。只是我们不懂,为何像福楼拜这样出身优渥,有慈爱的父母和溺爱自己的姐姐,还有一众知心好友,竟然也会觉得生活无法忍受,身边的人都面目可憎。就在这样的矛盾中,他长成了一个人高马大、健康强壮的小伙子。

十五岁那年,福楼拜陷入爱河。他和家人去特鲁维尔消夏,当时那里还是一个只有一间旅馆的海边小镇;他们在那遇见了音乐出版商和投机商莫里斯·施莱辛格,以及他的夫人和孩子。福楼拜后来对意中人的描绘值得一提:“她个子很高,美丽的黑头发披在肩上;鼻子直挺,眼睛明亮,两弯高高的眉毛浓密好看。皮肤闪闪发亮,似乎笼罩了一层金光;身材匀称,优雅迷人,紫褐色的脖颈上能看到弯曲的青色血管。细细的绒毛让上唇颜色发暗,给她的脸庞平添一种男性化的力量,让那些金发白肤的美女相形失色。她说话很慢,语调轻柔,悦耳动听。”我不知该不该把pourpré译成“紫”,因为听上去并不迷人,但这就是翻译的问题了,我只能推测福楼拜用这个词指代了某种鲜亮的色调。

二十六岁的埃莉萨·施莱辛格还在给孩子喂奶。要不是她的丈夫活泼热心,喜欢交朋友,天生胆小的福楼拜是不敢上前和她说话的。莫里斯·施莱辛格带他去骑马,三人还曾一起出过海。福楼拜和埃莉萨挨着坐,肩膀碰到一起,她的裙?抵着他的手;她说话很慢,嗓音甜美,害他心里如小鹿乱撞,一个词儿都听不进去。夏天很快到了头,施莱辛格一家离开了,福楼拜一家返回鲁昂,居斯塔夫回了学校。他的生命里第一次迸发出真正的**。两年后,他回到特鲁维尔,却被告知埃莉萨来过又走了。他那时十七岁。对他来说,之前内心太过慌乱,并没有真正爱上埃莉萨,而现在他的爱变了,带着男性的欲望,见不到她反而更想见她。回到家后,他开始重写过去一本搁下了的小说,叫《狂人的回忆》,讲的正是他爱上埃莉萨·施莱辛格的那个夏天。

十九岁时,为奖励他被大学录取,父亲送他和一位克罗凯医生去比利牛斯山和科西嘉岛旅行。此时的他已经发育成熟,肩膀很宽。同龄人都说他像个巨人,他也这样称呼自己,身高约一米八,那时的法国人身高普遍比现在矮一大截,因此他比同伴要高出许多。他的身形修长而优雅;黑色的睫毛覆盖在海绿色的大眼睛上,披肩长发茂密油亮。四十年后,一位见过年轻时的福楼拜的女士说,他英俊得像一位希腊天神。从科西嘉岛回来的路上,他们在马赛逗留了几日,一天早上,洗完澡回屋的福楼拜看到一个年轻的女人正坐在旅馆院子里。他和她说话,两人聊起天来。她名叫尤拉莉亚·傅科,在这儿等着船来接,好回到在法属圭亚那做军官的丈夫身边。那一夜,福楼拜和尤拉莉亚一起度过,据他描述,两人之间的**,美好得宛如雪上日落。他离开马赛后再也没见过她。但这段经历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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