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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小说及其作者_(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张乐译(Ⅲ) 第(1/2)页

随着《雾都孤儿》《尼古拉斯·尼克贝尔》和《老古玩店》的接连出版,狄更斯的写作事业开始顺风顺水。他笔耕不辍,有那么几年的时间,往往都是上一本书还远没到结尾,下一本书就已经开始写了。他愿意取悦大众,并时刻关注着读者对月刊上他发表的作品的反应。有趣的是,他一开始并没有想过把马丁·朱舒尔维特送去美国,直到发现月刊销量有所下滑为吸引读者眼球才有意为之。他才不是那类视流行为耻的作家。他的写作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一个已经功成名就的作家,其生活通常都欠缺波澜,随之而来的是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他的职业要求他每天拿出固定时间用于写作。他开始和当时文坛、艺界及政坛的上流人士打交道,受到贵妇淑女的青睐。他流连于各种宴会,自己也偶尔举办。到处旅行,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这,大概就是狄更斯的生活模式了。他所享受到的成功滋味,确实没有几个作家有幸体验过。他的精力似乎用之不竭,不仅能以很快的速度连续创作长篇小说,创办、主编了一本杂志,甚至曾短期任职某家日报的编辑;他偶尔写些文章,做演讲,在宴会上致辞讲话,后来还公开朗读自己的作品。他喜欢骑马,每天徒步三十二公里对他来说也是小菜一碟;他跳舞,兴致勃勃地戏弄身边的傻子,在小孩子跟前耍把戏,时不时还要过一把业余演员的戏瘾。他一直痴迷于戏剧艺术,曾经认真计划要上台表演;那一阵子,他跟着某位演员学习戏剧朗诵,熟背台词,还对着镜子练习如何进场、落座和鞠躬谢幕。鉴于他在文坛的辉煌成就,人们一定以为他进入时尚界是件顺理成章的事吧。然而,挑剔的时尚圈人士却觉得他的打扮有些艳俗,穿着风格过于卖弄。在英国,讲话的口音往往能“定位”一个人的等级地位,狄更斯几乎一辈子都生活在伦敦,虽然他生活的圈子非常高尚,却仍然免不了带一些伦敦腔[28]。但所幸他长相英俊,眼睛熠熠生光,浑身洋溢着活泼爽朗的气息,笑起来也极具感染力。也许他时常沉醉在别人对自己的谄媚之中,但却从未因此被冲昏头脑。他始终保持着迷人的谦虚气质,是个友好可亲、让人喜欢的男人。他就是那种一踏进房间就能给所有人带来欢声笑语的万人迷。

可奇怪的是,尽管狄更斯拥有超强的观察力,并且和身居高位的人越来越熟络,可他的小说里对这类人物的描写却从未成功过,对其所在行业的描写也未曾具备可信度。在他去世之前,大家对他最常见的批评便是他无法真正刻画一名绅士的形象。他笔下的律师和律师助理(他曾经与这种人共事过)拥有一种医生或牧师所没有的鲜明特征;在描写书中某些底层人民(他的童年正是和这些人生活在一起的)的角色时,也不难看出这正是他最得心应手的地方。似乎一位小说家最亲密熟悉的是他在小时候接触到的人,而只有这些人才能成为他笔下丰满鲜活的典型人物。小孩子的一年比成年人的一年漫长多了,他会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揣摩身边各色人等的性格癖好。“也许英国作家普遍写不好上流人物的一个原因是,”亨利·菲尔丁曾写道,“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并不认识这些人……上流阶级不是想见就能见到的一群人,不像在大街上、店铺里和咖啡厅随处可见的闲人。由于很多其他原因,这些人也很少抛头露面。总之,想见到他们就必须满足至少一项:头衔、财富或可以与以上两者相提并论的——赌场上的赫赫战绩。然而不幸的是,拥有如此资历的人往往不屑于写作,毕竟这只是属于穷人和下层阶级的行当,不需要什么资本就可以提笔创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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