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所说,司汤达本人并没有编故事的天赋,《红与黑》的情节来自于当时报纸报道的一场轰动的审判。安托万·贝尔德,一名年轻的神学院学生,先后在米修先生和德·科登先生两家担任家庭教师;他试图勾引,并成功勾引了第一家的妻子和第二家的女儿。他被解雇了。原本想再回神学院学习,但由于之前的丑闻而被学校拒绝。他开始觉得米修一家应该对自己负责,为了报复,他在教堂开枪打死了米修夫人,随后又给了自己一枪。但这一枪不足以致命,因此他受到了审判。他试图以那个不幸的女人为代价拯救自己,但最后仍然被判了死刑。
这个阴暗扭曲的故事吸引了司汤达。他把贝尔德的罪行看作一种对社会规则的强烈反抗、挣脱虚伪社会的成规桎梏、一种人性的自然表达。他蔑视同时代的法国人,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中世纪先辈的美好品质,堕落为安分守己、道貌岸然、平庸乏味、缺乏**的人。也许他觉得经历了恐怖时代的统治和拿破仑战败的灾难后,人们自然而然地渴望和平与宁静。但他认为人身上最重要的就是那一股劲儿。如果说他喜欢意大利,宁可跑到意大利也不愿留在自己的国家,就是因为那里是一片“爱与恨的热土”。那里的人爱得痴狂,愿意为爱而死。那里的男男女女愿为**屈服,不计后果。那里的人会因暴怒失控,杀人或被杀,但始终忠于自己。这才是纯粹的浪漫主义,看来司汤达所说的那股劲儿,就是其他人眼中的暴力,应该谴责的暴力。
“如今,有些人身上还是有用不完的劲儿,”他写道,“但这绝不包括上层阶级的人。”写《红与黑》的时候,他把于连塑造成一个工人阶级的角色,比起新闻里那个倒霉的原型,于连有着更聪明的头脑、更强大的意志和勇气。司汤达以高超技巧赋予这个角色以永恒的魅力:他饱尝对出身特权之人的嫉妒与仇恨,代表了各个时代都会出现的一类典型人物,在社会等级消灭之前,他将一直是这样的一个代表。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社会没有了分级,人性无疑会发生巨变。即使那些更有才智、能力和勇气的人享受了其他人求之不得的优势,所谓的“弱势群体”也并不会因此而怨恨。于连第一次出场时,司汤达是这样形容他的:“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男子,长相平平,五官不太周正,鹰钩鼻。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平静时仿佛显露着思考的热情,但此时却正燃烧起最强烈的仇恨火焰。他深栗色的头发低低地压下来,显得额头很小,愤怒的一刻看上去似乎很邪恶……修长匀称的身材虽不算有活力,但很有精神。”这幅肖像并不迷人,却非常精彩,因为它不会使读者因此而偏爱于连。我之前说过,小说中的主人公往往会引起读者的同情,但司汤达既然选了一个恶人做主角,就不宜让读者从一开始就过分怜爱他。然而另一方面,司汤达需要引起读者对他的兴趣,所以不能把他说成一个可憎的人;通过反复强调他好看的眼睛、潇洒的身姿和纤细的双手来美化对他的描述。某些时候,司汤达把他形容得非常英俊;同时更记得要时不时提醒读者他给身边的人带来麻烦,以及所有人(除了那些本身就有理由提防他的人外)对他的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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