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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小说及其作者_(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张乐译(Ⅳ) 第(3/3)页

司汤达绝对是个特例。伟大的作家大多著作等身,关于这点没有人能比得过巴尔扎克和狄更斯。几乎可以确定,如果他们长寿,还会一部接着一部地写下去。我们认为对一个小说家来说,旺盛的创造力是最重要的才华。而司汤达几乎完全欠缺这种能力。但他也许是小说家中最聪明的那个。他年轻时曾梦想成为一名剧作家,结果根本没有写剧本的创意;后来开始写小说,似乎也不能用自己的脑袋构思出一个完整的情节。我说过他的第一部小说是《阿尔芒斯》。在这之前,德·杜拉斯伯爵夫人曾经写过两本小说,因为内容露骨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还有一个颇为著名的作家亨利·德·拉杜什也匿名出版了一本小说,希望大家认为这是出自伯爵夫人之笔。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有**的毛病,我没有读过,只能写点道听途说的事。我因此怀疑司汤达的《阿尔芒斯》不仅抄袭了拉杜什小说的主题,还包括某些情节。他甚至厚颜无耻地照搬原作中主人公的名字,后来才把名字从“奥利维亚”改成了“奥克塔夫”。他借助所谓的“心理现实主义”渲染了主题,但小说本身仍然糟糕:其中发生的事非常难以置信,至少我认为一个有着特殊残疾的男人(也正是本书的中心人物)是不会深深迷恋上一个年轻女孩的。《红与黑》中,司汤达细致地描述了一个年轻人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则来自当时一场轰动的审判。《巴尔马修道院》里唯一受到圣佩韦赞赏的是一处对滑铁卢战役的描写,可这段描写其实来自于一个参加过维特多利亚战役的英国士兵的回忆录。这本书的其他部分则是根据意大利编年史和备忘录写成的。诚然,小说家编故事的灵感有时来源于生活,即他在某个地方亲身经历、目睹或听说;但有时也来自对某个角色的详细描写,这激发了作者十足的想象力。除司汤达以外,我再也想不到有哪个第一流的作家能直接从他读过的东西中找寻灵感。我并不对这件事持轻蔑的态度,只把它当作一个令人好奇的事实。司汤达并不擅长编造故事,但谁能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傻子偏偏具有这样的天赋:他敏锐的观察力能一眼洞察人心中的错综复杂、奇思怪想和光怪陆离。他看不上身边的人,却对他们很感兴趣。《旅人札记》中有一段讲到他旅行时曾途经法国,刚开始搭了一辆送邮件的驿马车想在闲暇时看看风景,但没过多久就觉得百无聊赖,为了和别人聊天换乘了另一辆公共马车,坐在公用的桌子旁听他们讲故事。

尽管司汤达的旅记生动有趣,非常好读,但你只能从其中看到作者的个人性格罢了;他的名气主要还是来自两部小说和《论爱情》中的几个段落。其中一段并非原创:1817年的博洛尼亚,他参加了一场由盖拉尔迪女士举办的晚宴,这个“美目之城——布雷西亚最美丽的女人”对他说:

爱分为四个类型:

(1)肉体之爱,是野兽、粗鲁之人及堕落的欧洲人的爱。

(2)**之爱,是爱洛伊丝对阿伯拉尔[21]、朱莉·埃唐什对圣普罗[22]的爱。

(3)L'AmourGo?t,这是十八世纪的法国人最为赞扬的爱,是马里沃、克里必伦、杜克洛和德毕内夫人都曾以优雅的语句歌颂过的爱。(我直接用了法语中的L'AmourGo?t,因为不确定该怎样翻译它。它指的是你对一个很感兴趣的人的爱意,如果牛津词典上有这个词,我想应该被叫作“爱欲”而不是“爱”。)

(4)虚荣之爱,就像……

司汤达补充道:“认为所爱之人的一切都是完美的,这种愚蠢行为在盖拉尔迪女士的圈子里就是爱情,是一种‘结晶’。”他自然会借这个主题继续发挥,直到几个月后,在某个他称为“天才之日”的时刻,那个经典的比喻才最终诞生:“把一根光秃秃的树枝扔进萨尔斯堡荒凉的盐矿;两三个月后再拿出来,你会发现上面满是晶莹的结晶:如此细小的枝丫,还没有山雀的爪子粗,却覆满无尽闪烁的‘钻石’,几乎让人认不出是原来的那根树枝了。所谓‘爱情’,所谓‘结晶’,就是我们想尽一切办法,从身边的一切发现中,证明所爱之人是完美无缺的。”

所有正在恋爱或曾经爱过的人,都应该懂得这个比喻有多么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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