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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小说及其作者_(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张乐译(Ⅳ) 第(2/6)页

这不是她完成的第一部作品。在此之前还有一本叫《第一印象》的书。她的父亲写信给书商请求出版,哪怕由作者自费都可以,“一部小说的草稿,总共三卷,长度和伯尼小姐的《伊芙丽娜》差不多。”然而这个请求被一信回绝了。《第一印象》开始创作于1796年冬天,结稿于1797年8月;本书的内容普遍被认为与十六年后问世的《傲慢与偏见》大致相同。《第一印象》完稿后不久,她又连续创作了《理智与情感》《诺桑觉寺》,但可惜都未能出版,直到五年后一位理查·克洛斯比先生以十英镑的价格买下后者,并将其改名为《苏珊》。他从未出版此书,最终又原价卖出了书稿:因为奥斯汀小姐的小说都是匿名出版,他全然不知这部仅仅以十英镑购得的书稿竟来自大名鼎鼎的《傲慢与偏见》的作者。自1798年完成《诺桑觉寺》到1809年之间,奥斯汀除了《沃森一家》的零星片段外再无其他写作。对于一位如此充满创作力的作家而言,这段休业期堪称漫长,而原因据说是因她陷入爱河,无心旁念。故事是这样的:她和母亲、姐姐在德文郡海边小住时认识了一位先生,他的个性、思想、风度魅力十足,卡珊德拉很看好他,觉得他可以赢得妹妹的芳心。两人分别时,他表达了希望尽快重逢的愿望;卡珊德拉对这话背后的意图了然于胸。但他们却再也没有重逢。没过多久,她们得知他忽然去世的消息。这是一场短暂的邂逅,而《回忆录》的作者认为并不能因此断定“她对他的感情是否足以影响到自己的幸福”。就我个人而言,答案是否定的。我不相信奥斯汀小姐会深陷爱河之中。如她当真是这样的女人,就必定会把笔下的女主角写得更多愁善感一些,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她笔下的人物之间不存在**的爱火。他们的情意平淡温和,行为小心谨慎,深受人情常理的支配。相反,真正的爱情毫无理性可循。看看《劝导》里的情节,简声称安妮·艾略特和温特沃斯彼此深爱。但我想她这不仅是欺骗自己还试图欺骗她的读者。温特沃斯的爱无疑是司汤达所称的“**之爱”,而安妮的仅仅是“欲望之爱”罢了。他们定了婚约。但安妮听信爱管闲事又虚荣的罗素夫人的话,觉得嫁给一个一穷二白,甚至会在战争里丢了小命的海军军官是个极不负责任的决定。倘若她深爱温特沃斯,就会甘愿承担这样的风险。其实风险并不算大:在这桩婚姻里,她将继承母亲留给自己的那份财产,总计三千多英镑,相当于现在的一万二千英镑,再怎么说也不至于落得一文不名的下场。她大可以遵守婚约,就像贝里克上将和哈格里夫斯小姐一样,在温特沃斯获准结婚后嫁给他。但她听从罗素夫人的意见毁了婚约,认为将来能找到更如意的郎君;直到再没有其他条件满意的求婚者出现时,她才发现自己原来对温特沃斯爱得那么深。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在简·奥斯汀眼里,安妮的所作所为再自然、合理不过。

对于简这段漫长的休业期最可信的解释是她找不到一家愿意合作的出版商。身边亲近的人都听她读过自己的作品并为之着迷,但她在谦虚的同时也足够聪明,知道这些小说只能吸引那些喜欢她本人或了解书中人物原型的读者。《回忆录》的作者特别强调简小说中的人物并没有现实原型,查普曼博士也同意这个观点。他们认为简·奥斯汀所具有的那种创造能力,实际上无法令人信服。所有伟大的作家,司汤达或巴尔扎克,托尔斯泰或屠格涅夫,狄更斯或萨克雷书中的角色都能找到现实原型的对应。简的确说过:“我为自己写下的男性角色而骄傲,我不愿意承认他们仅仅是某某先生或某某上校。”这句话中的关键词在于“仅仅”。和其他作家无异,当她在描写某个角色或相关的人物时,这个人物当然可以被称作是她的创作,但同时也不能否认其原型来自某某先生或某某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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