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些小说家都是个性鲜明、独一无二的人。他们有强烈的创作本能,尤其热爱写作事业。要说真的给他们下个定义,也许最保险的观点是,他们是一群不太讨厌写作的作家。这并不代表写作是件容易的事。想写得好确实非常困难。但写作仍然是其热情所在,不仅是他们谋生的途径,还像饥饿或口渴一样,是一种本能的冲动。也许人人都有几分创作本能。小孩拿着彩色铅笔涂涂画画,用水彩画幅小画;学习读写的时候,写几首小诗、小故事等等,这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我想,这种创作的本能在我们二十来岁时达到了巅峰,随后,也许因为这只是青春期的产物,也许迫于事务之烦琐或谋生之压力,疏于练习,最终渐渐衰退消亡。在很多人身上,即我们所知的绝大多数人身上,创作的本能成为一种负担和魔咒。而这些人却凭着心中的一股劲,最终成为了作家。不幸的是,创作的本能往往有余,创作的能力却总是不足。
一个作家想写出有价值的作品,除了创作本能以外,还需要什么?我想,独特的个性也许不可或缺。不管其个性宜人与否,都无关紧要。真正要紧的是,通过性格中的特点,作家得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观察世界。就算他看到的东西不被普遍大众所承认或赞同也无所谓。你或许不喜欢他眼中的世界,比如司汤达、陀思妥耶夫斯基或托尔斯泰看到的世界,可能不合你的胃口;但这个世界呈现出的力量,却无法不让你为之震撼;又或许,你喜欢他眼中的世界,比如菲尔丁和简·奥斯汀,那么你就会开始关注、喜欢这个作者。一切都由你的性情来决定,和作品的好坏无关。
我曾好奇,想知道——如果能知道的话——究竟是什么,让这些小说家写出了被大家公认为伟大的小说。关于菲尔丁、简·奥斯汀和艾米莉·勃朗特三人,我们知道的还太少,而至于其他人,想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要研究的东西可谓浩如烟海。司汤达和托尔斯泰写过数卷关于他们自己的书;福楼拜在无数通信里都曾坦露真情;其他作家的亲戚朋友也都写过不计其数的回忆录、传记详细记载了他们的生平经历(奇怪的是,这些亲戚朋友似乎都不怎么有文化)。福楼拜和托尔斯泰曾博览群书,但阅读的目的只是为写作积累素材;其他人读书并不比同等阶级的一般人多许多。除了写作之外,他们似乎对其他艺术兴趣寡然。简·奥斯汀曾说不喜欢听音乐会。托尔斯泰倒是不讨厌音乐,还会弹钢琴。司汤达偏爱歌剧,而这是专门给不喜欢音乐的人准备的音乐节目。他在米兰的时候每晚都要去斯卡拉歌剧院,和朋友闲聊、吃饭、打纸牌;他们只有在台上某位著名歌星唱起耳熟能详的独唱曲时,才会往舞台看上一眼。他还喜欢莫扎特、奇马罗萨、罗西尼。除了上述几位,我并未发现其他作家对音乐有什么兴趣。造型艺术也是同样。从他们书中对绘画和雕塑的注释就能看出,他们对这种艺术的品味和常人无异。众所周知,托尔斯泰认为,除非绘画的主题具有道德教育意义,否则毫无价值可言。司汤达不满达·芬奇的作品里鲜见圭多·雷尼的风格和示范;认为卡诺瓦比米开朗基罗更伟大,因为他有三十件代表作,而后者只有那么一件而已。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十部小说及其作者简介
十部小说及其作者毛姆
十部小说及其作者是谁
十部小说及其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