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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钟为谁而鸣_(美)厄尼斯特·海明威著;杨蔚译(CHAPTER14) 第(3/7)页

暴风雪恰恰相反。在暴风雪里靠近野生动物,它们都不会害怕。它们穿过山野,不知道自己在哪里,鹿有时候就站在屋子的背风处。在暴风雪里,你可以骑上一头驼鹿,它会把你的马错认成另一头驼鹿,朝你跑过来。在暴风雪里,好像永远——这段时间里的永远——不存在敌人。在暴风雪里,可能刮起一阵狂风,吹起一片纯白,空中全是狂卷的白雪,所有东西都变了模样,等到风停,天地便沉静下来。

这是一场大风雪,他最好还是好好享受它。它毁了一切,可你最好还是好好享受它。

“我做过很多年的赶车人。”巴勃罗说,“我们赶着马车翻山送货,直到有了卡车。我们从这个营生里学会了看天气。”

“那你是怎么加入运动的?”

“我一直就是左派。”巴勃罗说,“我们和阿斯图里亚斯的人联系很多,他们那里的政治环境成熟得多。我一直是支持共和国的。”

“运动前你在做什么呢?”

“那时候我为萨拉戈萨的一个马商干活。他给斗牛场供马,也负责帮军队补充战马。就是那时候,我遇到了皮拉尔,她么,就像她告诉你的,和那个巴伦西亚来的斗牛士菲尼托在一起。”

说起这个,他骄傲得不得了。

“他也不算多了不起的斗牛士。”桌边的两兄弟之一说,眼睛看着皮拉尔的背影,她站在火炉前。

“不算?”皮拉尔说,转身盯着那人。“他不算多了不起的斗牛士?”

此刻,站在山洞里,傍着做饭的炉火,她还能看见他,矮个子,棕黑皮肤,面容沉静,长着一对哀伤的眼睛,脸颊凹陷,黑色头发汗湿了,卷在前额上,那里有一道红痕,别人都不会注意到,那是剑刺手的帽子压出来的。她看见他站在那里,就是现在,面对着一头五岁的公牛,面对那将马高高挑起的角,那粗壮的脖子,把马挑高,挑高,骑手正把镖扎进它的脖子;挑高,再挑高,直到马被“轰”的一声掀翻在地,骑手撞上木头护栏,那公牛使劲蹬着地往前冲,粗壮的脖子摇晃着,牛角左右摆动,一心要赶上去,夺走马的性命。她看见他了,菲尼托,那个“不算多了不起”的斗牛士,他站在公牛面前,身子一侧,面对公牛。现在,她看清他了,他正把沉甸甸的法兰绒红布往木棍上绕,那法兰绒红布上吸透了血,有扫过公牛的头和肩颈时沾上的,它隆起的肩峰上鲜血淋漓,闪着光;也有向下掠过牛背时染上的,那时公牛正仰头向天,标枪哗啦作响。她看见菲尼托侧身站在牛头前五步,左肩朝前,公牛稳稳站着,一动不动,他慢慢抽出剑,举到齐肩高,剑尖对准他现在还看不到的那一点儿,因为牛头比他的眼睛高。他会舞动左胳膊上那湿漉漉、沉甸甸的红布,引它低头。不过,现在他先微微后仰,重心落在脚跟,剑尖对准,侧身站立,左肩正对那微微开裂的牛角。公牛胸膛起伏,眼睛盯着红布。

现在,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听到了他轻细、清亮的声音。他转过头来,看向斗牛场红色护栏后第一排的人,说:“咱们瞧瞧,这一下,能不能干掉它!”

她听到他的声音。

看到他起步前冲时膝盖的第一下弯曲,看到他冲向已然魔法般低下的牛角,那是公牛的口鼻正在追逐下划的红布,他纤细的棕黑手腕转动,红布引低牛角,掠过它,剑锋刺进沾灰的高耸肩隆。

她看见剑锋的闪亮一点点儿下沉,像是公牛的冲刺把它拽出男人的手,吸进自己的身体,她看着它移动,直到那棕黑的指关节抵上紧绷的牛皮。小个子、黑皮肤男人双眼一刻也不曾离开剑刺入的地方,此时,他收紧的肚腹一闪,晃过牛角,干净利落地让过那动物,站定,木棍上的红布收进左手,高举起右手,注视着公牛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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