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发期间,J 市公安局曾向广大群众征集嫌疑人线索,让大伙儿着重注意曾经猥亵过妇女的露阴癖,或者躲在水房、浴室、厕所偷窥并携有刀具的男子,并因此捕获不少有过类似前科的人。但是很遗憾,并没有嫌疑人的踪迹。
此次,李舒然的质疑更为强烈,并且有着详细的解释。
露阴癖,几乎都是男性,是指向陌生女性**自己性器,从女性惊慌失措的表现中,获得性满足的一种变态行为。他们本身其实是弱者,很有可能患有性无能,无法完成正常的**——尽管这一点与此案的嫌疑人相似。但他们的区别在于,露阴癖并不具备坚毅、冷酷的性格特征。他们自卑懦弱,这和嫌疑人就有明显差异。他们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求,对女性并不仇恨,如果受害人反击,或者轻视露阴者的行为,反而会让露阴癖者无所适从,甚至落荒而逃。通俗点儿说,他们是一群“虚张声势”的变态者,不具备上升到冷血杀手的心理素质。
偷窥癖倒是有这样的可能。但问题是,偷窥往往是一种强迫性的行为,这和因为好奇或者恶作剧的少年偶发性的偷看女浴室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上升成为“癖”的,是指他无法停止下来。偷窥癖大都是因受色情书籍或者影像的不良影响,为寻求刺激,然后一发不可收拾的。按照通常的发展脉络,偷窥癖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出现不良性行为,比如嫖妓,甚至强奸。但必须注意的是,他们并不会杀人,因为没有这方面的心理需求,即使杀人,也是因为诸如“生怕事态暴露”而导致的临时起意的杀人,肯定不会出现虐待受害者或者受害人尸体的行为。这明显是另一种人才应该有的行为特征,即所谓的性虐杀者。所以,你们先期的判断完全错了。
以上是李舒然发给我的第二封信。照信中内容的措辞和逻辑分析,这次明显专业得多,还有可能是业内人士。
我上报了这一特殊情况,并给我原来所在的网监支队的工程师打了电话,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支持。两个小时之后,那边传来了分析结果,李舒然的IP地址显示,他正是在此案发生的 J 市给我发的邮件。
进一步定位仍在进行,网监支队的王工跟我说,如果李舒然不上线,就无法知道他的确切位置,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引导他继续发邮件,他们将24小时监测着这个邮箱地址,一旦有发送情况,就有可能锁定他的确切位置。
我再次打开了他发来的邮件,阅读之后,写了封措辞诚恳的信。希望他能够接着就此案的看法,向警方提供信息。
张凡双,今年26岁。未婚,有个在法国留学的男朋友。2001年以全校第三名的成绩考入师范大学法律系,沈阳人,四年之后升入本校传播学院读传播学硕士。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在《检查风云》报任记者、编辑。2008年,只身潜入某传销集团内部,搜集大量违法证据,为警方破获新世纪以来最大的传销案立下汗马功劳。“悬案清理”工作组成立之初,张凡双被《检察风云》的主编力荐,进入工作组,担当媒体联络的工作。
吃过了午饭,张凡双坐在自己的电脑前看星座运程。
我让她暂时不要离开,替我值一会儿班,随即开车去了图书馆,寻找有关性虐杀的资料。我耐心地翻着厚得跟砖头一样的专业书,像个专门跑来看黄色情节的小男孩,躲在角落翻有关这方面的知识。
书中说,性虐是指一种将暴力和性欲混合起来的变态心理,通过暴力,施暴者达到性**的一种手段,其中包括施虐和被虐。这种癖好就像生病,不及时治疗会愈演愈烈。
我想,如果有这癖好还有兴趣杀人,还真是电影里所形容的那样“一旦开始就停不下了”。其中的佐证,就包括一些国外性虐杀的案例,上面所描述的现场,也和这个案子有许多雷同之处,都是通过暴力虐待杀死女性,来满足自己的性欲。书上还说,这一类人往往会做出很多匪夷所思的行为,来满足他们作案后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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