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什鹭鸶可谓地处海隅。到了那里,就前去无路了。当地人所谓的辖区,其实仅仅几座农庄,没有教堂,没有区公所,没有墓园。房子东一幢西一幢的,散在大片麦田里。这里到圣格雷有二十来里路,有一条坑坑洼洼、满是车辙的道相连。过了阿什鹭鸶,就变成砂土路,再过去一百五十里地,就到了大西洋边,沿途尽是沼泽、泥塘、细瘦的松树和莽莽的旷野。残冬将尽的时候,旷野上的羊群,毛色也是灰扑扑的。圣格雷镇上的一些大户人家,都发迹于这穷乡僻壤。到上世纪中叶,除畜牧方面的微薄收入,松脂和木材也开始算入进账。今天还在世的老辈,他们的祖上相继搬到圣格雷镇定居,而原先在阿什鹭鸶的旧屋,便成为佃庄。雕花的大梁,或大理石的壁炉,足以表明宅第当年的气派。梁木的椽子逐年在下垂,有的屋顶不堪重压,几乎碰到了地面。
这批老屋中,只有拉罗克和戴克茹两家还是房主自己住着,宅第依然保持祖上传下来时的格局。谢奥默·拉罗克是当地的区长,还是B市的议员,在县城拥有自己的公馆,但对阿什鹭鸶的产业一直不肯稍加变易,因为这是他太太带来的陪嫁,她死于产褥热,那时黛莱丝还睡在摇篮里。所以,女儿喜欢到阿什鹭鸶度假,做父亲的也不以为怪。黛莱丝每年七月就到乡下来,由她父亲的姐姐克拉拉姑妈照应。克拉拉姑妈是老姑娘,耳朵全聋了。她喜欢这里的清静,说省得看别人动嘴唇说话。这里除风声松涛,更无别的声响。拉罗克先生看到女儿去阿什鹭鸶,倒也很高兴,一则身边少个累赘,再则她可以和贝尔纳·戴克茹接近。黛莱丝之嫁贝尔纳,虽未经言宣,两家却早就有意了。
贝尔纳·戴克茹从先父手里继承了阿什鹭鸶这幢房子,跟拉罗克家正好贴邻而居。每年不到打猎季节,就看不到他的人影。他十月份才来住,事先在附近搭好打野鸽的窝棚。入冬后,这守规矩的孩子便去巴黎续修法学课。夏天,来家住的日子不多,因为继父埃克多·特·拉特拉夫总惹他恼火。他寡母改嫁时,此公“身无分文”,而现在挥金如土,在圣格雷已传为奇谈。贝尔纳的异父妹妹安娜,年纪太小,还不值得他关心。那么,在黛莱丝身上,心思是不是花得更多一些呢?当地人意念中已把他俩看成天生一对,两家的产业好像本来就该合并一处似的。小伙子很识时务,在这一点上跟地方上的看法倒颇为一致。然而,他并不是什么都听其自然,恰恰把善于安排引以为傲的。这个有点发福的年轻人常说:“一个人倒霉,是错在自己,咎有应得……”结婚之前,功课和娱乐可谓平分秋色。珍馐美酒,尤其是打猎,他固然不肯怠慢,但用起功来,照他母亲的说法,也够一鼓作气的。因为丈夫理应比妻子有学问,而黛莱丝的才情已遐迩闻名,无疑,还极有头脑……但是,贝尔纳知道女人会向什么让步。他母亲常开导他,“脚踏两只船”也不坏。焉知拉罗克老头不能助他一臂之力?贝尔纳到意大利、西班牙、荷兰做了几次“事先大事准备”的旅行之后,便在二十六岁上和黛莱丝结婚成亲,黛莱丝在当地算得上是最富有、最聪明的姑娘了,或许不算最漂亮,但“她究竟是俊是丑,谁也不会介意,只觉得她挺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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