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倒是例外,但他独独对她毫无所觉。她就是波拉·基琪尔小姐,大家叫她琪西波蕾,她一直对他很友好,也非常关心他。她当然并不年轻,也不算漂亮,比他年长几岁,可以说很不起眼,但却是一个勤劳忠厚的姑娘,出身于一个富裕的手工业工人家庭。他们在街上邂逅,只要安德雷斯向她打招呼,她总是亲切诚恳地答礼;她来布店采购时,也总是和气、朴实、客客气气的,使接待工作又轻松又省力。而她却把安德雷斯那套商人的殷勤款待看作是一片真情。总而言之,他看她只觉得不讨厌,可以信赖而已,此外就无所谓了。她属于那少数不在他心上的未婚少女之一,她离开店铺时也从未令他惘然若失过。
为了讨好姑娘们,他忽而寄希望于精致的新皮鞋,忽而又把希望寄托在一条漂亮的围巾上,对他那正在慢慢长出来的胡子更是珍惜万分。最后他还从一个旅行商人手里购买了一只镶着一粒大宝石的金戒指。当时他已经二十七岁了。
一直到了三十岁上,他还只是怀着渴望在婚姻港口的远处逡巡迂回。母亲和伯母认为有必要插一手以促进事情的进展。于是那位上了年纪的伯母就表示说,她希望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把店务移交给侄儿,但是必须在他和本地一个品行端正的女孩子举行婚礼之后。这也正是他母亲的心意。她多方考虑后,认为必须让孩子参加一些社团活动,可以多接触一些人,也能学学怎样和女孩子交往。她知道他非常喜爱唱歌,便想由此作为开端,她建议他报名参加一个歌咏团。
安德雷斯虽然讨厌社交活动,却也首肯了。不过他认为与其参加歌咏团,不如参加教堂的合唱队,因为他更喜欢严肃的音乐。其实真正的原因是玛格丽特·迪尔兰姆也参加了教堂合唱队。她是安德雷斯从前实习一年时的商店老板的小姐,是一个活泼美丽的姑娘,年龄只有二十岁多一点儿,安德雷斯最近爱上了她,因为一段时间以来他没有遇见年龄相当的未婚姑娘,至少是没有漂亮的姑娘。
母亲没有理由加以反对。教堂合唱队确实不如歌咏团那么热闹,也不举办那么多社交晚会,但是这里的会费便宜得多,再说参加的姑娘又都是好人家出身,在平常练习和正式演出时,安德雷斯有很多机会接触她们。于是她立即带他来到合唱队主持人家中,主持人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教师,他亲切地接待了他们。
“啊,翁格尔特先生,”他问,“您想加入合唱队?”
“是的,的确,请……”
“您从前学过唱歌吗?”
“噢,是的,不过似乎……”
“好吧,我们试试看。请您唱一首您能背下来的歌,哪一首都行。”
翁格尔特像孩子一般满脸通红,一句也唱不出来。但是老教师再三要求,最后几乎都快生气了,安德雷斯才压制住恐惧,望望静坐在一旁露出失望神色的母亲,唱起一首他所喜爱的歌曲。由于心神不宁,第一节他就唱错了拍子。
老教师向他示意够了,并且客气地说道,他诚然唱得不错,看来很能掌握感情[67],不过似乎更适于表现世俗的音乐,他何不到歌咏团去试一试呢。翁格尔特先生正要结结巴巴回答,他的母亲急忙插嘴替他说情:她知道这孩子唱得确实很好,只是今天有点儿紧张,若能让他参加,她真是感激不尽。歌咏团是另一码事,不够高雅。而她每年对教堂也都有捐赠,简而言之,好心的老先生至少要给他一段练习的时间,然后看看他此后的成绩。老人再次劝告他们说,唱圣诗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站在唱诗坛上练习无疑也不会舒服,可是最后还是母亲的滔滔雄辩获得了胜利。三十多岁的男人竟然申请参加合唱队,而且由母亲保护着前来,老教师活了这么大年纪也是头一回碰上。这样的成年人参加合唱队确实非同寻常,也令人不安,但是这件事却使他暗暗感到高兴,当然不是为了音乐的缘故。他告诉安德雷斯参加下一次排练,然后微笑着送他们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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